吳姓教授的妻小都移民海外,他去年7月離開臺灣陪家人,今年3月返臺后先遭學校性平會調查,接著被女學生聲淚俱下指控性侵。女學生指控,去年3月她因保管學校研究室鑰匙,放學后到研究室等吳姓教授下課,詎料吳對他性侵得逞,兩人自此成為男女朋友,陸續發生20多次關系。
吳向檢方解釋,他與女學生是男女朋友,他在海外期間透過臉書與女學生傳情,為解決遠距離戀愛,他還策劃大兒子與女學生假結婚,希望女學生畢業后能到海外,“連工作都幫她找好了”。他甚至寫信給女學生父親“提親”,希望能假戲真做這門婚事,對方父親也回信給他“謝謝您這么贊賞我的女兒”。
吳還出示刷卡紀錄,證明他與女學生交往期間,不但送女方金飾、內衣,吃飯看電影也是他請客,有時還拿零用錢給她花;說他性侵根本是冤枉,他推測女方提告是想跟他要錢。
吳的弟弟證稱,女學生與吳是情侶,兩人同居數月;檢方勘驗吳的臉書,發現吳與女學生常討論性事,對話露骨煽情,綜觀各種事證研判吳應無性侵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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