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尚在房山某科技學院讀書的17歲少女高菲,在一次網上聊天中,認識了自稱80后的網友張某。兩人相談甚歡,年長幾歲的張某很快獲得了高菲的信任和好感。
2013年9月10日,高菲在網上與張某聊天時,無意中透露自己正為4000元學費發愁。張某當即表示可以為高菲提供學費,但需要她付出點代價——即要她的幾張裸照。基于對張某的信任,加上認為發裸照也吃不了什么虧的心理,高菲便同意了。
張某收到裸照后并沒有按承諾為高菲付學費,而是約她次日到房山區某網吧上網。
“我又騙她說只要和我發生關系,就給她學費,她同意了。我們倆就在網吧的包間內發生了關系。”張某事后供稱。
事后,張某對熟睡中的高菲拍攝了多張裸照。然而,張某不但不為高菲付學費,還以散布裸照為要挾,多次對高菲進行威脅、恐嚇,并提出了各種要求,包括還想再次和她發生性關系。
忍無可忍的高菲終于報警。2013年9月14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據了解,張某年僅26歲,初中文化,在北京以打零工為生。
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為,高菲和張某在網吧發生關系,不能認定張某違背高菲的意愿,不能認定為強奸。此后,張某以脅迫手段要求高菲再次與其發生性關系應認定為強奸(未遂),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故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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