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影片中,被推往醫院的小女孩從頭到腳都是瘀青,躺在病床奄奄一息,治療半年后仍告不治。阿公和家人心疼不舍,說什么也無法接受,因為害死女童的是她的母親與同居周姓男友,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時,法官認為2人沒有殺人犯意,從殺人罪變傷害罪。
證人指證說,周姓男子嫌女童吵,假借幫她驅魔,多次在房間拿著“愛心小手拍”當法器打女童,還拿香燙她,女童媽媽不但沒阻止,甚至一起教訓女兒,最后2人變本加厲,周男甚至把哭鬧的女童踹飛。
全案二審時,法官認為周姓男子答應要賠償200萬元(新臺幣)卻分文未付,認定他毫無悔意而加重刑期,依傷害致死罪判周男14年6個月,另依傷害罪判刑1年2個月,傷害部分可易科罰金。另外,柯女士依2個傷害罪判刑3個月與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臺灣“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消息傳回女童老家,家屬認為這樣的判決太輕。
[國內新聞]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云林縣一名男子不滿同居女友的一歲多女兒哭鬧,多次動手毆打,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