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查顯示,盡管這幾年我國帶薪休假得到逐步落實,但整體情況仍不盡如人意,落實率只有50%左右。即使落實的單位,平均每人每年只有10天假期,還要視工齡長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僅為一半。
可見,當前制約旅游消費、造成黃金周擁堵的重要原因是休假時間不足、帶薪休假無法真正落實到位,而不是黃金周要不要存在的問題。
帶薪休假,并非單位或某些人的恩賜,而是被寫入勞動法的所有勞動者的權利,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以“要以工作為重”“要有集體意識”等理由變相剝奪職工合法的休假權利,往重了說,就是違法。
2013年,國務院頒布實施《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也明確,要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
誰也不愿意出門時寸步難行,誰也不愿意旅游時置身人山人海。惟愿盡快落實帶薪休假,大庇天下勞動者脫出“扎堆游”的難堪困境。
日前考古工作者在河北省陽原縣東城鎮西水地村附近的一處遺址發現了大量舊石器時代遺存,包含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