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今年國慶節期間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將急劇增大。為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寧夏公路管理局、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研究決定,2014年國慶節期間,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10月1日零時至10月7日24時,寧夏境內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危險品的機動車通行。10月1日零時前已經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需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國慶節期間,需要過境寧夏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請提前規劃好路線,從普通公路通行。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河東國際機場燃油補給車輛,需報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隊備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
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六項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罰款。
[國內新聞]9月29日,記者從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國慶期間,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