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對小張(左一)和小吳進行調解
[國內新聞]半夜從沙坪壩區三峽廣場搭乘出租車到南川區老家,16歲的小吳就為了拿一床棉被。的哥小張載著他來回奔波3個多小時,跑了230多公里,產生打車費和過路費共計970元,換來的卻是小吳一句話———沒錢。
半夜遇到大業務
小張回憶,25日凌晨零時左右,小吳在三峽廣場附近上車,說要前往南岸區南坪某小區,一路上,小吳借他的手機不停打電話。到達目的地,小吳沒有下車,而是問到南川區某村要多少錢。
看小吳長得瘦瘦小小,身上連手機都沒帶,不像壞人,小張覺得遇到了大業務,立馬聯系同行詢問價格,同行說要500元,乘客還要承擔高速路過路費。小吳知道價格后,直接喊開車。
趕到小吳老家所在的南川某村時,已經快凌晨2時。小張準備收錢,小吳一邊下車一邊說:“你等會兒,我回家拿點東西,馬上就回去。”返程不用放空,小張很高興,對小吳說返程只收他300元。為了防止小吳溜走,小張留下了他的身份證。
身無分文想賴賬
幾分鐘后,小吳出來了,手上多了一個箱子。凌晨3點半左右,小張載著小吳回到沙坪壩。細細一算,打車費過路費一共是970元。小張心里正在竊喜,沒想到小吳支吾半天,擠出來兩個字———沒錢。
“他當時態度還算好,拿著我的手機到處聯系,想湊錢把我的車費給了。”小張說,等了1小時左右,小吳聯系到一位親戚同意幫他付錢,但是要等到天亮。小張只好帶著小吳回到自己家里。
早上9時,小吳帶小張找到這位親戚。這時小吳突然變卦,稱小張收費太高,只讓親戚支付了550元。小張無奈,將小吳送到沙區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
回家就為拿棉被
派出所里,小吳說,自己馬上要去渝北區某電子廠上班,宿舍需要一床棉被,就連夜趕回家拿。
小吳打開從家里帶出來的箱子,果然是一床棉被和兩件衣服。
970元可以買很多床棉被,為了一床棉被連夜打車回家,這不是豆腐盤成肉價錢嗎?面對記者這個提問,16歲的小吳摸了摸腦袋,不好意思地說:“當時沒想到可以買。”
“我以前坐黑車回去過,往返才500塊,還是司機給的過路費,他收得太高了。”小吳堅持不給剩下的420元。
小吳向民警承認,去南川前小張給他說過價格,他沒有反對。在民警調解下,小吳最終聯系了幫他付錢的那位親戚,同意將剩下的錢付給小張。下午4時過,一行人趕到三峽廣場,小張拿到了剩余的費用,民警也把小吳送回親戚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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