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員偽造欠條 截留公司貨款20萬元
2014年6月17日,石家莊某商貿公司經理海某到槐底刑警中隊報案,要求警方幫他的公司追回被員工謝某侵占的20余萬元貨款。民警了解得知,謝某是公司的一名老員工了,已經在公司工作了十幾年,平時銷售業績還不錯,工作也比較盡心盡力,銷售回款也比較及時,公司領導對其十分信任。但今年6月初公司查賬時發現,由謝某負責的幾家客戶單位卻有多筆貨款拖欠,有的已經兩三年之久,這令公司產生了懷疑,平時這幾個客戶與公司一直合作良好,很少有拖欠,財務人員告訴公司領導,他們在向謝某催要貨款時,謝某一直說幾個客戶暫時沒錢,并陸續交來了對方的欠條。
公司領導首先安排人員與留有欠條的幾家單位取得了聯系,經查證,這幾家單位都向公司確認,貨款已經交給謝某,并留有謝某寫的收條,直到這時,公司領導才確信,這些貨款全部被謝某截留了!拿著欠條粗略一算,從2011年開始至今,被謝某截留的款項達到了20余萬元。
鑒于謝某已在公司工作多年且之前并無其他不妥行為,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公司領導立即與在外跑業務的謝某電話聯系,謝某在電話中也承認了自己侵占公司貨款的事實,并向公司領導保證盡快將錢還上。在約定的日子,本應來公司還款的謝某卻失去了聯系,電話不接,原來的租住地也不見蹤影,失望至極的公司領導才安排經理海某向警方報了警。
接報后,槐底刑警中隊立即立案偵查,一方面固定謝某涉嫌職務侵占的相關證據,一方面通過多種渠道尋找謝某的蹤跡并上網通緝,辦案民警分析,謝某在老家藏匿的可能性較大,為此,他們多次到謝某家里走訪,向其家人宣揚法律政策,希望其家人能夠督促謝某早日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在警方的政策感召和強大壓力下,謝某于9月11日投案。
謝某到案后交代,他是1999年10月份來到石家莊某商貿公司擔任業務員的,主要負責潤滑油的銷售,并將客戶所付貨款交給公司財務,公司根據他的銷售業績付給他工資和提成,他也一直認真負責,從未出現過問題。2011年的時候,他父母生了病,在花完不多的積蓄后,父母的病卻并未治愈,他的經濟狀況也越發拮據,所以他就打上了公司貨款的主意。謝某發現,由于他資歷老,與公司財務部門打交道多年,對一些工作人員也比較熟悉,對他比較放心,如果他想辦法截留一部分貨款,應該不會引起同事們的懷疑。
2011年3月份,謝某將從某客戶處收回來的兩萬多元貨款全部留作己用,而是自己假冒客戶寫了一張欠條交給了財務人員,看到財務人員并沒有過多地追問,謝某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此后,謝某的膽子越來越大,陸續把自己寫的和找他人代寫的假欠條交給了公司財務部門“充數”,而將總計20余萬元貨款非法侵占。
謝某坦言,他當時截留部分貨款只是想應應急,準備手頭寬裕后就及時歸還,但由于種種原因,他侵占的貨款越來越多,直到案發。
目前,謝某因涉嫌職務侵占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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