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律依據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地方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我國從1994年開始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目前職業資格分為兩類:一類是準入類職業資格,另一類是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準入類職業資格具有行政許可性質,國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不具有行政許可性質,是面向社會提供的人才評價服務。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介紹,按照國務院要求分批取消資格許可事項,這里所指的“資格許可事項”主要是指取消一些準入類職業資格:對沒有法律法規設置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對有法律法規設置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
對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目前掌握的原則是,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一律取消;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也要予以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管理。
11月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
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職業資格工作
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孫建立透露,據不完全掌握,到2013年全國各地區、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達到了1100多項,其中國務院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60多項,地方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70多項。
今年6月份、8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兩次研究,分兩批取消58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同時部署地方取消地方自行設置的570多項職業資格。孫建立表示,下一步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繼續加大減少職業資格的力度,今年11月份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同時,孫建立也表示,將來國家要建立清單式、目錄式的職業資格管理方式,納入目錄的職業資格可以開展相關認證活動;要修訂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完善職業標準,健全統一的國家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制定出臺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實現對職業資格的依法管理。同時還要做好取消職業資格后的善后工作,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學會有序承擔水平評價職業資格認定的具體辦法,推動行業協會學會開展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與嚴格準入二者不可偏廢
但是,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也指出,取消職業資格,不是指取消所有職業資格,更不是指取消職業資格制度。“職業資格制度作為人才評價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
張立新表示,在推行職業資格制度中,有兩點需要強調,一是要按照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進一步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消除不必要的就業創業門檻,杜絕亂考試、亂發證的現象;二是要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要求,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就業。
張立新說,目前確有一些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應該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工種),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而無法實行就業準入,比如,鍋爐設備操作工、鍋爐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食品檢驗工等,一些行業部門、用人單位對此反映強烈,要求增加持證上崗職業。
針對這種情況,張立新表示,在減少職業資格許可的同時,要建立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加快制定出臺《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將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且確有必要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設置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減少職業資格與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兩者并不矛盾,都不可偏廢。該減少的一定要減少,該準入的也要實行準入。”張立新說。(記者鄒佳琪)
[國內新聞]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要求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人社部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