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梁國英在東莞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多次收受他人禮金;隱瞞“裸官”身份;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奸。
梁國英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梁國英開除黨籍;由省監察廳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國內新聞]據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根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對東莞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