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省環保廳給出了相對明確的“四河”整治推進方案,并對各個相關市的治污工作給出了時間表——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2015年底前制定實施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制訂重污染企業關閉、淘汰名錄,在廣佛跨界區域、茅洲河、小東江等流域每年淘汰10%、在練江流域每年淘汰20%重污染企業。
——嚴控工業污染,企業事業單位全部要持證排污。
——練江流域,汕頭和揭陽市要在2014年底前制定印染企業入園實施方案,2017年底前建成潮陽、潮南、普寧印染定點園區并完成50%的企業入園,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茅洲河流域,東莞市要盡快完善長安環保專業基地后續工程建設,督促電鍍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
加強河涌綜合整治
廣佛跨界區域,廣州市2014年應全面開工整治石井河、流溪河、白坭河等16條廣佛跨界河涌,佛山市應全面實施第一批重點河涌“一河一策”整治計劃。
茅洲河流域,2015年底前,深圳市應完成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綜合整治工程,實現中上游旱季污水全收集,開工茅洲河干流界河段和中上游新陂頭河等5條支流及中下游沙井河等支流綜合整治工程,2016年底前開工中下游12條支流綜合整治工程;東莞市應在2014年底前完成人民涌的綜合整治,啟動新民排渠整治。
小東江流域,省環保廳在11月底前編制完成小東江整治方案,茂名市進一步推進白沙河等重點支流綜合整治。
練江流域,省環保廳在9月上旬編制完成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汕頭、揭陽應全面推進練江干流及流沙新河等12條重污染支流的綜合整治,2015年底前開展北港河重污染河段綜合整治。
“四河”整治,責任到人
6年的“兩河”治污,積累了一條寶貴經驗,那就是人大的監督權,不僅包括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也包括對人的監督。省環保廳明確表示,除了明確整治時間表,還要落實責任到人。
汕頭、湛江、茂名、揭陽等市要在練江、小東江流域實施“河長制”,由各級政府負責人擔任重污染河涌“河長”、“涌長”、“段長”,將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標、任務納入各級政府負責人政績考核。各地每半年將整治進展情況報省環保廳。對執行不得力、工作責任不落實、項目建設進展滯后、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未如期實現的相關市負責人,省環保廳、省監察廳將進行約談,追求其相關責任,并建立督查、暗訪、第三方評估和信息公開制度,將“四河”整治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向社會公開,每季度向社會公布“四河”水質狀況,接受社會監督。
“四河”整治目標
廣佛跨界河流:2015年底前,佛山水道水質基本達到Ⅳ類,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實現達標交界;2020年底前,佛山-廣州跨界水體達標交接,珠江廣州河段豐水期水質達到Ⅲ類。
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水質基本達到Ⅴ類,2020年底前基本達到Ⅳ類。
汕揭練江:2020年底前基本達到Ⅴ類水質。
湛茂小東江:2015年底前氨氮達Ⅴ類,其余指標達到Ⅳ類,2020年底前全面達到Ⅳ類。
[國內新聞]廣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練江、湛茂小東江(以下簡稱四河),大部分河流、河段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