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將司機刑事拘留。但檢察院未批準逮捕司機,稱“司機的玩笑行為和重傷之間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于意外事故”。
對于檢方的決定,法律界人士意見不一,有支持亦有反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朱巍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女學生當時處在司機控制的環境下,造成的損害后果不能算意外事件,應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女學生摔成“植物人”
2014年5月2日上午9點多,南昌大學共青學院的大一新生林莉,與同學胡麗君、何冬香一起,搭乘一輛“黑面的”去梅嶺景區游玩。
車子開出不久,司機高紅平便開始“嚇唬”她們:“我的車沒有牌照你們都敢坐?我把你們賣到妓院。” “我兒子剛好和你們同歲,剛好把你們拐到我村當兒媳”。
聽到這些話,幾個女大學生有些忐忑不安。就在這時,高紅平又將車拐進一條村間小道,曾去過梅嶺景區的胡麗君當即叫道:“你走的路不對,立刻停車,我們要下車。”
操一口方言的高紅平此時正聊電話,對于胡的下車請求未作回應。
“雖然我不能完全聽懂他的方言,但還是聽到他電話里有女學生、 妓院、 拐賣這些詞,”胡麗君說,司機言語上的刺激,再加上進入陌生環境,她們三個嚇得直哆嗦,“何冬香緊抓我的手不放,而林莉則變得面無表情。”
胡麗君說,就在她們商量對策時,林莉突然探過頭來問道,“要不我們跳車吧?”還沒等她反應過來,林莉已打開車門縱身跳出面包車。
跳車后,林莉被送往醫院,經檢查,傷情嚴重,成了不省人事的“植物人”。
高紅平后來解釋說,“我是在開玩笑,并不存在惡意,也沒有做實質的威脅行為。”之所以繞行村間小路,是因為正是節假日,走大路比較擁堵。此外,因自己但當時正打電話,沒注意到乘客的下車請求。
警方刑拘檢方不批捕
5月14日,南昌市灣里區刑偵大隊對此立案調查,高紅平因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刑事拘留。
但灣里區檢察院并未批準對高紅平的逮捕,理由是“嫌疑人高紅平開玩笑及繞路行駛、未停車行為不能直接地、必然地造成受害人林莉重傷的結果,嫌疑人的行為和重傷之間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于意外事故,故不能追究高紅平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對此決定,法律人士意見不一。
律師劉東強認為,雙方的行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司機的行為只對受害人林莉的精神產生影響,并沒有直接導致林莉身體受到傷害,因此,司機開玩笑和林莉跳車的行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朱巍認為,司機的“玩笑”,對林莉造成了恐慌,再考慮到司機繞路、拒不停車等因素,林莉當時處在嫌疑人控制的環境下,造成的損害后果不能算是意外事件,因此應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黑車司機開玩笑稱將女生賣妓院 女生跳車成植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