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老板娘試圖喂小孩吃飯
具體事發佛山市禪城區汾江路轉南堤路拐角處。附近一商店店主稱,上午10時許,男子拉著小孩來此處買酒時,便注意到小孩一根手指的指甲已被掰掉,傷口處血跡明顯。店主欲拿創可貼為小孩包扎傷口,但被男子拒絕,隨后二人離去。
中午12時10分許,旁邊一打印機店老板經過路口時,也注意到該父子,“男的拉著小孩朝河邊走,兩人都光著上身,只穿長短褲,都赤著腳;此外,小孩身上全是傷痕。”擔心出事,店老板將事情告知同事蔣先生,讓后者注意事態發展。
12時40分許,蔣先生來到拐角處的河邊,見到二人:男子情緒激動,正拿一瓶白酒猛灌自己,小孩則坐在旁邊大哭,左右手均有指甲被掰掉。附近一快餐店女老板站在旁邊,試圖喂小孩吃飯,但遭到男子堅拒。
“我趕緊走過去,問男的怎么回事,但他嘟嘟囔囔,我也聽不懂”,蔣先生稱,隨后幾個人僵持在橋邊。中午1時許,男子突然把小孩抱在懷里,“用手掰小孩指甲,小孩疼得放聲大哭。男的直接一拳打在小孩嘴上,小孩嘴上馬上就有血流出來”,蔣先生等幾人立即上前,將男子行為阻止。
“小孩哭得很厲害,一直喊疼。”蔣先生稱,“我們也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么,也不敢離開,就一直站在旁邊看著”。
男子欲將小孩投河被眾人攔下
不久,男子向圍觀者借電話,稱要向親戚朋友打電話。蔣先生遞上手機,但男子撥打數個號碼均無人接聽,情緒愈加煩躁。“小孩就坐在旁邊,男的不時揮出一拳,打在小孩頭上、身上,打得小孩哇哇哭。我們一直擋著,但他總能找到空隙打小孩。”蔣先生說。
下午2時許,男子終于打通其姐夫電話,用家鄉話通話完畢后把電話還給蔣先生,“他姐夫在電話里直接跟我說,男的瘋了,趕緊報警。”
此時,男子情緒更加激動,怕出現意外,快餐店老板娘將小孩抱在自己懷里。男子反復向快餐店老板娘要自己孩子,吼道,“把我兒子給我抱一下,你們不要再阻止了,不然別怪我出手了。”但將小孩抱在自己懷中后,男子竟突然做出將小孩摔向地面的舉動,嚇得眾圍觀者立即阻止;不一會兒,男子再次做出同樣動作,圍觀者遂將小孩強行搶了過來,由快餐店老板娘抱著。
稍安靜一會,男子突然從快餐店老板娘懷中搶過小孩,竟做出將小孩拋向汾江河的舉動;圍觀者立即搶奪,在挨了男子幾拳頭后,終于將小孩搶了下來。“我們看他的樣子完全瘋了,趕緊報警。”蔣先生稱。
不久,警察趕到現場,將男子和小孩帶往附近的中醫院接受治療。
傷情
醫生:甲床幸無損 指甲會再長出來
10日下午3時許,記者在佛山市中醫院急診室看到該男子及小孩。男子約30歲,赤著上身、著一牛仔褲、沒穿鞋子,一身酒氣;小孩同樣赤著上身、雙腳,兩手均有手指尖流血,另外脖頸處有一條長長的紅色傷疤,全身多處有被打傷痕跡,被男子緊緊抱在懷里。
醫生欲帶小孩包扎傷口,遭到男子堅拒;警察同時上前,欲抱離孩子時,亦遭到男子拒絕,他說,“這是我的孩子,你們要干什么?”雙方一時對峙。最終,警察趁男子不注意,將其懷中的小孩強行帶離,隨后醫生對小孩手指處的傷口進行了包扎,記者看到小孩的病歷上登記著“三歲”。
記者從急診科一醫生處了解到,小孩共有4根手指指甲被掰掉,分別是左手的中指、無名指,右手的中指、無名指,“傷勢并不重,甲床沒有損傷,指甲過段時間后也會長出來,但被掰掉時,會非常非常疼”。
聲音
男子親屬:他育有一兒一女 女兒送給親戚
昨日,記者聯系到男子一親人。據悉,男子姓李,廣東海豐人,三年前與妻子結婚,二人在老家擺了酒席,但并未領取結婚證,婚后二人先后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因無力贍養送給親戚。
據悉,李某以務農為生,平常好酗酒,酒后便向妻子施暴。李某夫妻曾協商,近期到東莞打工。但一個月前,李某妻子或因不堪家暴,離家出走。李某遂攜兒子前往東莞尋找,未果;聽聞其妻子在佛山有親戚,又趕至佛山,搜尋數日亦無果。
“昨晚他還給我電話,問我怎么辦,我勸他回家,他沒同意也沒拒絕。”李某家人稱,“現在全家正在協商,看如何處理此事,孩子給他一個人帶著肯定要出問題”。
律師:若小孩為輕微傷 男子將構成虐待罪
“將小孩的4個手指指甲掰掉,屬于很殘忍的行為,如果小孩的傷勢構成輕傷,且其父親經鑒定沒有精神疾病,那么男子已經構成虐待罪,將承擔刑事責任,不會因為其醉酒而免去刑事責任,”南海區政協委員、廣東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國梁稱,“如果小孩父親被刑事拘留,小孩母親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否則將涉嫌遺棄罪。”
昨日,禪城區警方回應,目前李某正在接受調查,其小孩正在派出所接受照顧。
“因為小孩的監護人尚在,故不符合福利院接收條件;若其監護人被判刑或勞動改造,小孩暫時無人監護,可由公安機關將其送到福利院,辦理相關手續后,由福利院臨時救助。”佛山市福利院院長齊廣忠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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