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不顧媽媽反對,和媽媽的25歲女同事私奔到臺中同居。媽媽傷心欲絕燒炭自殺,所幸被救回一命,但少年得知媽媽輕生還是拒絕回家。
警方表示,陳姓女子(39歲)17年前未婚生下兒子,一手把兒子拉拔長大。2012年底,陳媽媽工作的發廊來了一名25歲女同事小玲(化名),她見小玲獨自一人從臺中北上打拼,好心把租屋處多余的空房便宜租給她,未料小玲竟和兒子產生情愫進而交往。
據了解,陳媽媽認為兒子還未成年,且小玲大兒子8歲,極力反對這段姐弟戀;但少年不愿意媽媽管太多,母子倆常因此發生嚴重爭吵,今年初少年和小玲私奔到臺中,半年多來對媽媽不聞不問。
警方指出,陳媽媽通過各種方法聯系兒子,但他就是不肯回家,她在心灰意冷之下,7月1日清晨向友人說“好想兒子,不想活了”,隨即失去聯系。警方接獲友人通報趕到陳媽媽的租屋處,發現她在屋內燒炭,已經奄奄一息,所幸急救后已無大礙。警方已通報相關部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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