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因認為買主挑挑揀揀弄散了自家成串的葡萄,水果攤主王成海與買主曲某發生爭執,乃至拔刀相向,終致曲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市一中院昨日審理了這起因一串葡萄引發的血案。
庭審 死者家人捧遺像
昨天上午,死者曲某家人來到法院旁聽,除曲某妻女和哥哥坐在刑事附帶民事原告席上,其余家人手捧曲某遺像坐在旁聽席最后一排。經法院工作人員勸說,家人將遺像收起。
上午10點,身材瘦小的王成海被法警帶進法庭。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9月21日早9時許,今年52歲的王成海在石景山區晉元莊早市東側的馬路上,因買賣水果與58歲的曲某發生口角并相互撕扯,王成海持尖刀猛刺曲某胸腹部數刀致曲某左鎖骨下動脈斷裂及右心房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王成海提起公訴。
對于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王成海表示異議:“過程大概是那樣,但我不是故意殺人。”
事發 挑葡萄引發口角
王成海講述了事發經過。“那天大概9點左右,那人來到我攤上挑葡萄。”曲某挑來挑去,成串的葡萄都散開了,因此雙方發生口角,后互相撕扯。之后王海成掏出了水果刀。
公訴人指出,尸檢結果顯示死者曲某身上有五處刺扎刀傷。王成海堅稱持刀只是為“嚇唬他”。
制服 逃跑途中持刀拒捕
扎完人后,王成海持刀打車逃離現場,并在逃跑中致電妻子“別管我了,我出事了”。逃到蘋果園地鐵站附近,王成海接到妻子打來的電話,民警在電話中表示,希望其能盡快投案。
王成海在租住地附近遇到前來找他的警察,并未束手就擒,而是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并以跳鐵路橋威脅警察。在同警方對峙一個多小時后,最終被制服。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成海因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死者曲某家人提出140余萬元的賠償要求,王成海當庭表示愿意賠償。法院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