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日前,昆山市居民小王在家里抓住了一個小偷,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這個小偷竟然已經在他家的天花板上住了3個月,沒錢花時就下來偷點,沒飯吃時就自己下來燒點。目前,曾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事拘留。
家里財物莫名丟失,原來是天花板上有人
這段時間,市民小王總是感覺家里的錢財不斷失蹤,但每次檢查下來,家里的門窗都是完好無損的,家里其他人也沒動過這些財物。
5月29日凌晨,小王回家開門時,卻發現門被反鎖了,“家里沒人門卻反鎖著,肯定有問題。”于是小王立即將大門堵住,并向警方報了警。
民警接報后立即趕到現場,將門鎖撬開后進入房間。但讓大家奇怪的是,整個屋里面空無一人。就在眾人感到疑惑不解的時候,民警在廚房間的天花板上發現了一個破洞,順著這個破洞,爬上房屋的閣樓,發現閣樓上竟然有人,民警隨即將此人抓獲。
小偷已住三個月,餓了還爬下來做飯吃
被抓的曾某是江西人,今年3月因手頭拮據開始在昆山流浪。他在閑逛時,發現小王家所住樓房的樓頂,還有一層隔層,并在天花板的上面有個洞,剛好能容一個人爬進爬出,看到有了遮風擋雨的棲身之所,曾某就以此為“家”。搬進“新居”后不久,曾某很快發現自己竟然能通過天花板進入304室的小王家與另一戶人家303室。想到自己身無分文,于是曾某趁兩家無人之際,通過天花板進入兩戶人家,沒錢花時偷個幾百花花,沒煙時偷點香煙吸吸,肚子餓時下來自己燒點吃的。3個月下來,累計盜竊現金2000余元。小王與隔壁鄰居雖多有懷疑,卻怎么也沒想到小偷與自己家成了樓上樓下的“鄰居”,而且已“密切”生活了3個月之久。目前,曾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事拘留。
鏈接:小偷在飯店屋頂安家,3個月后被抓
2007年10月,在浙江嘉興一家火鍋店打工的金某,無意中發現從窗外的一個大燈箱,可以爬到火鍋店天花板的夾層中。因故被老板辭退后,他沒了工作,也就沒了住處。這時,他想起了那個天花板上的夾層,于是,金某就在天花板上安下了“家”。
此后,金某把下面幾家店當成了“自己家”,吃、穿、用、零花錢都在這幾家店里“拿”。因為“拿”得方便,金某幾乎每天都要到下面去偷一點,以至于3個月后,在民警訊問時,金某只能回答:“次數太多了,具體什么時間,偷了什么東西我也記不清楚了。”經檢察機關最后認定,金某在上述三家店里共竊得價值6000余元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