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養老機構收費不再說漲就漲。作為上海制定的“五個養老清單”之一,上海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最近出爐,并將從下個月開始實行。按照?;痉懂狆B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調整應于每年6月前提出申請,調整間隔不少于2年。如果發現?;痉懂狆B老機構有超出政府定價范圍或幅度收費的或是違反規定,以代辦、特需等名目變相提高收費的都將受到處罰。上海市民政局將向社會動態公布納入?;痉懂牭酿B老機構名單。
今后,本市的公辦養老機構將主要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納入?;痉懂牭酿B老機構,基本養老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其他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另外,養老院收費多少要讓老人和家屬一目了然。養老機構收費實行公示制度。養老機構應按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主體、收費對象、投訴電話等與收費相關的信息,主動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會監督。
從下個月起,上海市民政部門將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床護比等不達標的;擅自擴大或縮小服務范圍的;違反規定降低服務質量的;未按照養老服務合同提供約定服務的都將受到處罰。
[收費規定]
■膳食收費:單獨核算,調整間隔不少于6個月
民政部門鼓勵養老機構根據入住老年人需求提供不同檔次的菜單化膳食服務,供老年人自愿選擇。
膳食費標準由養老機構根據物價水平合理制定。膳食費按非營利原則核定,實行單獨核算,有結余的自動滾存使用。
養老機構調整膳食費標準,應充分考慮對入住老年人的影響,調整間隔期不得少于6個月。養老機構須提前1個月告知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充分聽取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屬(代理人)意見。
■代辦服務收費:須上報備案
養老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代辦服務,應明確代辦服務項目、服務方式和收費標準,征求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屬(代理人)意見后,以書面合同的形式約定,并報民政和價格部門備案,經公示后按規定收費和使用。服務收費調整應充分考慮養老金、工資水平及護理服務內容變化等情況。
■床位費:設置相應緩沖期
養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收費標準公示后2年內不得變動。
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調整應體現對已入住老年人的優惠,并設置相應的緩沖期,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