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當日西湖景區共迎客66.70萬人次,同比增長61.23%。
[國內新聞](文/廖保平)五一小長假,多地景區現人擠人、人看人盛況。南京古林公園首日免費開放,迎客2.4萬人。網友吐槽:“今天到紅山看動物,留下印象最深的動物就是人了,種類繁多形形色色,且數量巨大,占了所有動物比例的99.99%……。”而在夫子廟吃碗鴨血粉絲要等20分鐘。
這就現代快報5月2日報道的消息,其實,何止南京一地如此,全國各個景點都人滿為患;又何止是五一,還有國慶;又何止是今,還有往年,各大旅游景點都是人山人海,肩擠肩,腳踩腳,旅游似乎不是看風景,而是看人。這就像卞之琳詩所寫的那樣,“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像動物園里的人占了所有動物比例的99.99%這種情形,其實也不錯,不看自然、人文風景,光是看人,也不賴。不是說人是最美的風景么,風景之上看風景,人海之中找人看,也是一種有趣的玩法。
再說了,動物園里的動物清靜夠了,一下子來了這么多人,讓動物一飽眼福,看看形形色色的人,看他們大聲喧嘩,看他們插隊,看他們亂涂亂刻,看他們矛盾爭執……,對動物來說,不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么。
這當然是反諷、戲虐之語,旅游并不是為了看人,也不是為了讓動物看,真正的旅游是在緊張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是脫離喧囂的城市,覓得一塊靜地安放心靈,是投身親近自然,是增長見識,更是家人團聚歡迎的時光,而不是“花錢買罪受”。
但是現在我們幾乎是年年都在“花錢買罪受”,高興而去,掃興而歸,局面毫絲沒有改觀,根本的原因是,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力,休假福利常淪為“空頭支票”,加劇了擁堵不堪的中國式旅游。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為確保該條例落實,還明確規定: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我們試問這些限制性規定何曾落實過?限制性規定不能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跟束之高閣何異?條例形同束之高閣,法定帶薪休假被剝奪,平時周末因為時間太短無法進行一趟長途旅行,只好在長假或小長假出游。大家傾巢而出,供需矛盾突然加劇,景點爆棚,超出正常的接待能力,問題接踵而至:各種“擁堵”,各種“爆棚”,各種“不文明”,各種“損招”,各種“暴力”……,全來了。
更令人悲嘆的是,別說帶薪休假難于兌現,就是目前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休息時間,也常常淪為“空頭支票”。如果非要“依法辦事”,只怕休假回來,工作崗位已為他人所有,有人甚至為了保工作連孩子都不敢生。這說明,我們還在為生存而奔忙,休息不是為了生活,而是為了恢復勞動力,為再生產做準備。如果人可以像機器一樣不用休息也能恢復體力,只怕恨不得24小時工作,全年運轉不息最好。
但人畢竟不是機器,人是有權利要求的主體,在有制度卻形同虛設的情況下,與其指望相關政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依法給予處分”,“強制執行”,不如工會組織職工罷一次工管用,一罷工,老板就慌了,法定的、該給的福利都得給,一次罷工勝過一堆制度??墒牵鸾M織作用的工會在哪呢?工會忙著呢,在準備組織大家搞聯歡活動呢,在給大家發五一的油、米、洗滌品、餐巾紙呢,大家都樂呵呵地領了過節。既是如此,一腔的怒火就拿到景區去抖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