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圖
4月23日是四川綿陽三臺縣新生鎮德光辦事處趕場的日子,而前來的村民意外在辦事處院內聞到莫名的惡臭,工作人員打開散發惡臭的房間后,發現里面堆放了大量食品、衣物,甚至還包括“5·12”地震時分發的部分救災物資都已霉爛。目前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相關責任人被停職。
包括救災物資在內大量食品霉爛
新生鎮的于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這批霉爛的物資被他們發現純屬偶然,因為4月23日是趕場的日子,人們聚集在新生鎮德光辦事處時聞到了陣陣惡臭,于是向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報告了這一情況。工作人員之后與于先生等人一起查找這股惡臭的來源,而打開了辦事處角落一個上鎖房間的門。眼前的情況讓人們都吃了一驚,這間屋子半個房間都堆滿了方便面、面包和整袋的大米,還有很多整箱沒有開封的瓶裝水靠墻堆放,另一邊的角落里則堆放著很多破舊的衣物。
于先生和其他村民仔細檢查了這些方便面和面包的生產日期,基本都是2008年生產的食品。“因為當年‘5·12’地震時發放給我們的救災食品我們都見過,和這些基本一模一樣,這些東西的生產日期也都是2008年。”于先生說,隨后在場的村民一邊翻檢那些看上去還沒有變質的食品,一邊有人用手機將這里的情況全部拍了下來。
霉爛物資被當地官員連夜清理
就在人們圍著這些霉爛的食品議論紛紛的時候,新生鎮黨支部書記郭方平趕到現場,大聲呼喝要求圍觀村民離場,并當場打電話叫來其他村、鎮干部,調來貨車將霉爛物資拉走。這一切都被在場的村民用手機的攝像功能錄了下來。
住在德光辦事處附近的村民反映,4月23日當夜,郭方平又帶人來到這里,連夜將房間打掃干凈,并將房內所有物品全部運空。北青報記者在村民們提供的4月24日白天錄制的視頻中看到,一夜之間堆放霉爛物資的房間已被清掃干凈,除了房間靠墻一側陷落的地縫中還有很多霉變的米粒外,這里已經完全變成一座空房。在房間外院落中的排水溝里,還能看到遺留下來的各種食品的包裝紙,而這些霉爛的物資被運往何地至今不得而知。
兩段視頻和村民拍下的照片于4月28日被上傳到網絡上,立即引起輿論熱議。
新生鎮政府承認部分屬于地震救災物資
昨天新生鎮紀委書記吉生輝對北青報記者表示,鎮黨委和政府在4月23日接到村民舉報后就已經展開了調查,鎮黨委牽頭成立了調查組,目前已確認這批霉爛的食品中方便面、面包、礦泉水等物確屬“5·12”地震時領取的救災物資,而部分衣物也是當時救災時接受的捐贈物資。
據新生鎮政府方面介紹,“5·12”汶川地震時分配到的救災物資是于2008年7月進行下發的,但德光黨支部在發放的過程中發現有當時已經過期的方便面和面包各2箱,封裝破損、污染或有沉淀物的瓶裝水6箱,當時出于食品安全的考慮,這些物品便沒有發放而統一儲存了起來。堆放的衣物也是汶川地震時接受的捐贈衣物,但由于衣物破損也沒有發放下去,而是和過期的救災食品一起被堆放儲存。
霉爛的大米則不屬于“5·12”地震的救災物資,那是2009年三臺縣配發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品。當年這批慰問品中大宗物品有大米和菜油,大米早于菜油下發,德光黨支部轉運大米過程中被雨淋濕,其后并未做任何處理,等到5天后菜油運到時,12袋大米已發生霉變,于是霉變的大米也被丟進了儲存室。
連夜清理的當事人已被停職
德光曾經是三臺縣下轄的一個鄉,之后撤鄉建鎮時被劃歸到現在的新生鎮,作為一個辦事處,其下有6個行政村,而地震當年負責下發救災物資和次年下發慰問品的都是此次驅散村民連夜搶運、清理霉爛物資的郭方平,他當時就是德光的黨支部書記。
新生鎮紀委書記吉生輝告訴北青報記者,4月25日在接到村民舉報2天后,新生鎮黨委、政府便對郭方平作出停職處理。記者從新生鎮黨委了解到,對于郭方平處理意見是沒有認真履職盡責,對過期和變質的救災物資沒有按程序報批、銷毀,對于次年發放的大米霉變也負有直接責任,同時此次處理事件“社會影響較壞”。
救災物資發霉臟污被燒毀
據媒體報道,2013年5月下旬,網絡上有曝料消息稱,四川蘆山地震重災區寶興縣隴東鎮政府未經拆封、檢查、檢驗和處理,將部分救災物資焚燒銷毀。對此,雅安市寶興縣隴東鎮人民政府回應稱,集中燒毀的物資是部分受潮霉變的食品以及部分發霉、有污漬的衣物、棉被等,已無法使用。
隴東鎮人民政府回應表示,隴東鎮在拆封“愛心包裹”時,發現部分受潮霉變的食品以及部分發霉、有污漬的衣物、棉被等,已無法使用。所以,鎮政府按照抗震救災指揮部“愛心包裹”的處置程序對這些“愛心包裹”進行登記、造冊、拍照后,于5月25日進行了集中燒毀。
事實+汶川救災物資過期不是第一次
2012年,距離汶川特大地震快4年了,有網友在北川敬老院的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實地走訪發現,倉庫內存放的婦女衛生巾、醫用口罩這些社會捐贈物資都已過期,還有救災物資尚未開包。
網友拍攝的照片中顯示,在一座木質結構的建筑外部,隔著落地窗可以看到里面堆放著一個個打包好的紙箱,有的箱子上印有“青島韓世紡織有限公司”“煙臺市紅十字會”等字樣。
其實,關于救災物資儲備民政部是有明確規定的,依據民政部2008年發布的《救災物資回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接受和管理的社會捐贈的生活類救災物資,應當移交民政部門儲備管理,作為各級救災物資儲備。
此外,根據2007年民政部頒布的第35號令《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接受的救災捐贈款物,受贈人應當嚴格按照使用范圍,在本年度內分配使用,不得滯留,如卻需跨年度使用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