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在北京從幼兒園上到初中,中招時被“卡”
陳輝(化名)在北京務工20多年,戶籍在河南信陽,今年14歲的兒子從幼兒園開始便是在北京上學,2011年至2014年間,在北京市中學的初中部就讀,具有北京市正式學籍,并將于今年初中畢業。但在報考高中時,報考系統沒有為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提供相應程序,報名網站顯示“隨遷子女考生網上提出升學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可以報考中職類學校”。也就是說,他的孩子只能報考職業學校,而無法報考普通高中。
記者查詢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14年北京市中招工作通知”發現,非本市戶籍的考生,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分不同的報名資格,“臺胞子女”、“博士后子女”、“隨軍子女”等可以報考普通高中,而無北京市正式戶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但不具有報考普通高中的資格。
“我覺得這對我們的孩子不公平,這種區別對待明顯就是歧視。”經過咨詢律師,陳輝和其他7位學生家長共同擬定了一份行政起訴狀。起訴狀認為,被告行為違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權,要求在京報考高中。
回應|暫行政策中隨遷子女只能報考中職
28日下午,陳輝以網名“遺忘流浪北京農民工”將此事發到微博上,截至昨天下午2點,轉發量超過1600。
昨天上午,記者致電北京市教委咨詢服務熱線96391,接線員解釋稱,異地中高考政策自去年開始逐步放開,目前北京暫行的政策是,自去年開始隨遷子女可以報考中職,但還不能報考普通高中,何時開放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還不清楚,“異地中高考不只是教育部門的事情,涉及市政府等多個部門”。
國內公益律師常伯陽指出,我國教育法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他認為,學生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有關部門不應該根據學生的情況對學生區分三六九等,然后據此設置報名資格,這違反了受教育權平等的規定,屬于身份歧視或者社會出身歧視。“政策制定也不應違反法律規定,每位學生應該同享平等的教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