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平利縣政府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平利發生一起上訪人燒傷事件的情況說明》稱,信訪人張軍,男,城關鎮人,1969年12月出生,1992年畢業于陜西電大漢語言文學專業,分配至平利原縣天然營養制品總公司工作。
1998年至2000年,張軍到大貴、興隆等鎮收烘蠶繭直至2000年初離崗,自主謀業。2011年上訪要求恢復工作,要求按同等同時期參加工作人員的待遇予以安置,并補發130月的工資。但在其離崗期間,原企業改制結束,已不復存在,因其長期離崗后要求恢復工作,沒有政策依據,因此上訪訴求不能得以解決,張軍多次到市縣上訪。
《情況說明》稱,張軍上訪期間,2009年12月由民政部門對其一家三口落實城鎮低保待遇,從2010年1月至2014年4月共享受低保資金28429元;2012年給予大病補助2200元;2012年給予臨時救助資金3000元,2013年給予臨時救助資金1500元;2012年為其解決廉租房一套;2014年春節前縣政府辦職工為其捐資2000元。
2014年4月15日,為解決其生活困難問題,平利縣人社局協調張軍先行到凱瑞斯公司上班。
張軍之妻柯曉紅,洛河鎮人,1976年10月生,無業。4月29日下午14時,柯曉紅隨張軍到縣政府,一進辦公室情緒激動,將裝在礦泉水瓶中的汽油潑灑并自行點燃,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阻止并迅速將火撲滅。被立即送往縣醫院院救治,現生命體征平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