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警方微博回應
[國內新聞]據浙江省蒼南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蒼南Police”消息:24日,蒼南縣公安局獲悉網傳“女記者被尿檢”一事的情況后,迅速針對該記者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經查,事情發生在4月24日。
當日上午10時許,蒼南縣公安局靈溪新區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對靈溪鎮某賓館進行涉毒檢查,檢查是在該賓館女服務員白某的配合下進行。核查后,蒼南縣公安局發現雖然民警是在正常履職,但在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未主動出示證件、沒有女性工作人員配合的不規范問題,給該記者帶來了不便和困擾。蒼南縣公安局深表歉意,敬請諒解。同時,蒼南縣公安局稱將以此為戒,立即進行整改。對涉及此事件的警務人員將嚴肅依規做出處理。
蒼南縣公安局還再次感謝社會各界對其工作的監督。
事件回顧
當事人自述被驗尿始末:南都女記者到蒼南采訪城管打人導致的群體事件,在賓館睡覺時,警察強行闖進房間檢查,“給對方看了身份證后,一名長得還挺帥的警察說,北京的啊,來這里干什么。我說是記者,他們哈哈大笑。竟然還要驗尿,還不讓反鎖衛生間的門。警察可以這么要求老百姓驗尿?”
警察查房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管理的職責是,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證件,嚴格依法辦事,要文明禮貌待人,維護旅館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合法權益。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