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記者今天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涉嫌犯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將于4月17日在朝陽區法院公開宣判。
該案于4月11日在朝陽區法院一審開庭。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秦志暉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張海迪、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2011年8月20日,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注、提升個人知名度,秦志暉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布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檢方認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