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近日,潮州市中心醫院收治一酒精中毒患者,因搶救無效死亡。3月5日死者親友糾集了幾十人到醫院討說法,押著值班醫生游街,邊走邊喊:“就是這位醫生害死了死者”,被游行的年輕醫生邊走邊哭,持續約半小時。
南京護士被打致癱瘓事件還未平息,3月5日,廣東潮州,又發生一起針對醫生的惡性事件:當地一患者酒后不治身亡,死者親友糾集上百人到醫院,押著值班醫生在醫院內游行,并高喊“就是這位醫生害死了死者”,醫生邊走邊哭,持續約半個小時。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對此表態:這種行為非常惡劣,當地正在依法處置。
上百人圍堵醫院,押著醫生游行,無視醫院秩序,也罔顧醫者尊嚴……這讓人心酸。在這裡,醫務人員再度成暴戾受害者。盡管如今2名嫌疑人已自首,但其負面影響一時很難消除。
為什么患者不能有話好好說?為什么醫生又成施暴對象?一連串問號背后,掩藏不了一個事實:在具體的醫患糾紛處理上,現有的裁決機制很難基于責任劃分,對過錯方採取必要的制裁,而往往是遵循“息事寧人”的方法。最為典型的情形就是,老老實實走鑒定的患者,很少能得到院方有過錯結論﹔相反,那些吵鬧不休者,卻往往能獲得補償。
實質上,針對“醫鬧”現象,有關部門也制訂了某些政策規定,如衛計委去年10月還發指導意見,規定二級以上醫院要做到每20張病床配備一名保安,加強醫院安保防范。但這依舊未改變機制不彰的局面,比如醫療效果評價平臺、病人完善投訴渠道與受理機制等。
在輿論解讀中,醫患鬧矛盾,似乎總能歸結為“以藥養醫”等病根。這種解讀有道理,但卻忽略了“醫”并非一個抽象整體,而是一個個鮮活的人。在分析具體問題時,不能說到“醫療紅包”,就把每個醫生都往醫療腐敗上扯﹔而且,對具體糾紛也該有調解機制介入,或納入法律框架下,避免一團煳地渲染“醫患矛盾死結”。
在當下,我國不少醫院由于就醫條件差,環境嘈雜,本身就蘊藏著不小的矛盾產生風險,在此情形下,有關部門就應防微杜漸,以規則而非“人情”作為判斷是非、裁決矛盾的依據﹔而公眾,也該把醫生視作個體,而非標簽化醫生中的一員。這樣,也為解決醫患矛盾提供一個理性對話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