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今天上午,李陽與kim離婚財產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開庭,庭審12時結束,此次審理在于收集雙方證據,未當庭宣判,李陽方認為財產已付清,而kim只接受其中260萬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賠付。另外,kim舉證了李陽東莞嫖娼、重婚等新證據,案件將進一步審理。
新京報訊 “該給的錢我都給了,不信查她賬上的確有1200萬,Kim可以說無理取鬧了。”11點50分左右,持續了近3個小時的李陽離婚案分產的聽證會結束,法院門口李陽說。
李陽介紹,這場聽證會主要針對他是否履行完了離婚時所協議的1200萬財產分割。他說這些錢已經通過妹妹李寧陸續以匯款和賣房的形式給了Kim。“沒有!我沒收到錢!”在李陽接受采訪中,Kim到李陽旁邊喊道,對于Kim的激動情緒,李陽淡定的雙手插兜,“看吧,神經病又來了。”
Kim方僅認可李陽通過法院匯給她的260萬,對于剩下的900余萬,她認為,其中李寧曾匯給她的390萬是可憐自己的錢,賣房給的500余萬也不算。對此,李陽表示,“我不明白她為什么這么想,等法院判決吧。”他說這場婚姻自己學到很多,中美文化差異是夫妻難以調和的矛盾。
“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雖然離了婚,但夫妻的財產至今仍未分清。此前,李陽稱向法院匯了260萬元后,已履行完千萬財產分割協議,但前妻KIM并不認可這種說法。為此,今天上午,朝陽法院法官召開聽證會進行審查。
今日上午8時20分許,KIM趕到朝陽法院,從當事人入口進入。不到9時,李陽也現身法院,這是他自離婚案起第一次出現在法庭。李陽還寫了份“一個變態女人在中國的夢想”,發給趕到現場采訪的記者。據悉,根據李陽申請,此次聽證會將不公開。
新聞背景
2011年10月27日,李陽的妻子Kim因遭受家暴等原因,向朝陽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直接撫養三個女兒,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13年2月3日,長達兩年的訴訟終結,法院對李陽和Kim離婚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陽構成家庭暴力,準許二人離婚,三個女兒由Kim撫養,李陽每年支付每名女兒撫養費10萬元,直到年滿18周歲,并向Kim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以及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
同年2月18日,在一審上訴期滿的前一天,朝陽法院收到李陽郵寄的上訴狀。對雙方在訴訟中達成一致的財產分割意見“反悔”。但十天后,李陽又撤回上訴,據稱系雙方“案外和解”,對1200萬的財產分割改成房產加現金形式。
Kim訴李陽離婚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Kim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李陽依照判決內容給付其1200萬元財產折價款以及5萬元精神撫慰金及相關訴訟 費用。該執行案件法院于2013年6月24日立案受理。執行中,李陽先后向法院賬戶匯款260萬元。隨后,李陽提出執行異議,認為所有財產分割已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