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安徽省勞模、郎溪縣一家民營企業的負責人任克明,因連續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當地官員“嚴重違法亂紀”,前日被警方以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為由行政拘留十日。
網帖指官員違法違紀
任克明為郎溪縣一家油脂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介紹中稱,任克明曾為宣城市人大代表,先后獲得省勞動模范、省十大杰出青年農民等稱號。任克明在網上的實名舉報帖,大多數已經被刪除。安徽省政府官網顯示,任克明確曾在2002年以郎溪縣建平鎮光明壩村主任的身份,被授予安徽省勞動模范稱號。
在其中一篇舉報帖中,任克明舉報宣城原市委書記高登榜、郎溪原縣委書記岳憲生等“權錢交易”、“包庇犯罪”、“濫用職權,拿2億元財政的錢為違法亂紀買單”等。舉報帖子中所列舉的,主要涉及2003年開始的幾起土地交易,帖子指“岳憲生在一起487畝的土地交易中有直接利益關系,其中有塊地約70畝是岳憲生家人從內部交易獲得,被征用拆遷時的市場價值上億”。帖子還指高登榜在這起交易被媒體關注后,“帶人封殺言路”等。任克明自稱他的公司是前述一家地產公司的大股東。
對于這些帖子,郎溪縣政府新聞辦于2月10日發布了一份《關于對任克明網絡發帖問題的情況說明》。
說明稱,發生于2002年的郎溪縣城區道路建設違規用地問題,經上級紀檢監察、國土等部門調查已依法查處,對涉及的六名黨政領導干部分別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司法部門已依法追究三名涉案人員的相應刑責;縣城區道路建設違規用地依法依程序注銷、收回、報批、公開招拍掛。后續土地收回補償問題,金陵、華欣兩公司已通過司法途徑執行完畢;任克明及其公司不在舉報帖所說的地產公司出資人中。聲明還稱,“請當事人依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對無視法律、肆意誹謗、歪曲事實的行為將依法解決”。
警方處行政拘留十日
昨日,郎溪縣官方新聞網再度發布落款郎溪縣公安局的《關于任克明網絡違法行為處理情況的說明》。
據這份在網站置頂的通報稱,2013年12月以來,任克明在國內多家網站持續發布相關帖文,捏造并散布大量不實言論,對他人進行誣告誹謗。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相關帖文累計點擊數達十萬余次,“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及網絡環境,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對他人人身權利造成嚴重侵害,情節嚴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于2月11日對任克明處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