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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親生孩子剛生下來,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護士抱走賣給了別人,而這一切居然就發生在醫院里,這是一位年輕的媽媽小張向記者陳述的她的遭遇。那么這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事情真相到底如何呢?記者進行了調查。
在內蒙古赤峰市的一家小賓館里記者見到了小張,因為身體虛弱她一直躺在床上休息。2013年4月,在外打工的小張突然發現自己意外懷了孕,由于她剛滿18周歲,沒有結婚就懷了孕,害怕家人朋友發現,小張一直瞞著周圍的人。
2013年11月5日,在哥哥的陪伴下,小張在赤峰生殖健康??漆t院五樓的產科做了引產手術。手術做完以后沒有人給她看過胎兒,也沒有人告訴她孩子是死是活。
小張的出院費用清單上顯示,醫院收了一筆20元的死嬰處理費,這讓小張確信孩子的確被引產處理了。然而就在做完引產手術之后的第三天,小張突然得到了一個令她難以置信的消息,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的警方通知他們,說孩子還活著,被拐賣到了阿魯科爾沁旗。
既然孩子活著,小張決心要找回孩子好好把他養大。應警方的要求,2013年11月10日,小張和哥哥在母親的陪同下,趕到300多公里外的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做筆錄,同時警方還讓小張抽血和孩子做DNA親子鑒定。在阿旗公安局小張和家人聽辦案民警說孩子是男孩,以4萬元的價格被賣到了阿魯科爾沁旗一個村子里,如果不是一位有正義感的村民報了案,小張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2013年11月5日小張產下孩子,11月8日離赤峰市300公里外的阿旗警方就找來了。這說明孩子是在出生后馬上就送走了,而這時小張還在產科康復病房住院。得知孩子還活著,小張和家人立即找到了醫院院長,要求醫院說明孩子到底是誰抱走的?
小張和家人從阿旗警方那里聽說孩子是從醫院賣到阿旗的,而醫院院長卻說是一名護士送給了表哥寄養。按照《刑法》規定,有人收了錢,意味著這個案子的定性是拐賣兒童罪,如果是私自把別人的孩子送人,那也涉嫌犯拐騙兒童罪。
剛出生的嬰兒被拐賣或者失蹤,按照公安部辦理此類案件的要求,警方必須采取緊急解救措施,盡快讓孩子回到母親和監護人的身邊。
從阿旗警方錄完筆錄之后,小張和家人一直滿懷希望等待警方迅速破案歸還孩子。但等了10天也沒等到音信,當他們再次來到阿旗找到辦案的蘇警官,發現對方的態度有了明顯變化,沒有以前那么積極了,蘇警官只透露了孩子在阿旗的雙勝鎮。
后來辦案的警官干脆不接電話,不回短信。阿旗警方遲遲沒有消息,小張和家人找過赤峰市衛生局、市計生委,但衛生局說等公安定性,計生委說要核實。按照公安部規定,拐賣兒童的發生地和拐入地都應立案管轄,2013年12月16日,小張和家人又到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所在的紅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報了案。但三天之后紅山區警方給出的結果是不予立案,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這讓小張和家人非常意外和震驚。小張馬上向紅山區公安局申請了復議,再次要求警方以拐賣兒童或者拐騙兒童立案偵查。
小張做完引產之后孩子還活著,卻接著被一個護士抱走了。那么這事是有預謀的,還是個意外,無從得知。但可以知道的是,孩子就在阿旗的雙勝鎮?,F在案發地紅山區警方不予立案,小張和家人就只能把最后一絲希望寄托在了最先偵辦的阿旗警方身上。那么阿旗警方到底能不能破案,找回小張的孩子呢?
2013年12月25日,小張的母親和表哥第三次來到阿旗公安局刑警大隊。這次辦案的蘇警官說,由于DNA鑒定結果沒有出來,所以案子無法進展。
實際上半個月前的12月10日,小張的母親和表哥自己找到了赤峰市公安局DNA檢測實驗室,當時鑒定結果就已經出來了。
事后記者又陪小張去了一趟了赤峰市公安局DNA檢測實驗室,記者看到了那份編號為0534的DNA檢測鑒定書,結論的確寫著,小張與孩子是生物學上的母子關系。同時得知孩子現在的撫養人是一個叫溫國強的人。當小張家人再次要求歸還孩子時,這次蘇警官明確表態,他們不負責找孩子。
小張的母親提到當時蘇警官曾經說過,孩子是被人以4萬元買走的,但這時蘇警官卻矢口否認了自己之前的說法。
蘇警官否認了收錢這個關鍵事實,意味著阿旗警方對案子的定性不是拐賣,而蘇警官接下來表態更讓他們大吃一驚,他說有沒有DNA鑒定結果都不影響案子定性,這個案子他們已經不立了。這意味著在阿旗警方的眼中,這個案子連拐騙都算不上。
最后沒有辦法,小張的母親給蘇警官下跪,希望他伸出援手。
阿旗警方和紅山區警方都不管找孩子,小張的家人決定自己去找。手頭僅有的線索是孩子所在的地區是阿旗的雙勝鎮,撫養人是溫國強。在茫茫大草原上,經過近一天的奔波打聽,終于打聽到溫國強家就在雙勝鎮巴彥包特農場10隊。但遺憾的是找到溫國強家,孩子已經轉移走了,只有溫國強的母親在家,她承認自己兒子的確抱養了一個剛出生的男嬰。
得知抱走孩子的是赤峰醫院的梁曉華,這家赤峰醫院會不會就是小張生孩子的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呢?第二天一大早,小張和家人又趕到300多公里外的赤峰生殖健康專科醫院,當班護士證實,梁曉華的確是醫院產科護士,已經好久沒來上班了。小張和家人又找到醫院負責處理此事的陳副院長,要求見一下梁曉華,陳副院長說這不是他管轄范圍內的事。
見不到護士梁曉華,醫院也不愿提具體解決方案。小張的家人決定再次去找赤峰市衛生局尋求幫助。衛生局醫政科的工作人員引來了兩人,介紹稱一位是局長一位是科長。這位局長表示報案了就歸公安管,他們等公安的結論。
離開醫院和衛生局之后,小張的母親接到紅山區公安分局的電話,說下午來領復議結果。但當小張的表哥滿懷希望走進紅山區公安分局時,看到復議決定書上的結論是維持不予立案決定,理由還是沒有犯罪事實。小張的表哥再次要求找孩子,紅山區警方表示這不歸他們管,讓找醫院。
小張的心在痛,人們的心也在痛。在孩子被抱走的兩個月時間里,小張怎么也想不到一趟趟的奔波最終會把自己繞進死胡同。醫院說要等警方的結果,衛生局說要“走司法程序”,但到了紅山區公安局這里卻又“不予立案”。阿旗公安局最初也管來著,估計要找回孩子也不是什么難事,但最后不知何故卻變成了不能管、不想管、不愿管。大家都知道孩子是誰抱走的,也都知道孩子在哪,但孩子就是找不回來。產生如此怪現象的原因是什么?又是什么讓一目了然的案子變得不清不楚,公眾迫切需要一個清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