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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早上送去上學還好好的,下午回來耳朵已撕裂。12月13日,姚女士6歲的女兒在長安振安幼兒園上課時不聽話,被老師王某扯傷左耳,出現一道約4厘米長的血口。事后,姚女士向幼兒園提出2萬元賠償,并向當地警方報案。前日下午,在長安警方和教育部門的協調下,雙方達成和解,幼兒園決定辭退王某。
耳背有一道4厘米血口
姚女士的女兒小娜今年6歲,就讀于長安鎮沙頭建安路的振安幼兒園大二班。姚女士說,振安幼兒園距離她上班的一家民營門診部不遠,收費不低,“一個學期學費都要6000元,選擇讓女兒去那里,是覺得它的管理還算規范。”
12月13日下午,小娜被女老師王某送回門診部。姚女士表示,當時王某稱下午起床后給小娜梳頭時,發現她的左耳朵不知為何裂傷出血,當時已送去幼兒園的校醫室做了處理。姚女士隨后帶女兒給門診部的同事檢查,發現左耳耳背有一道長約4厘米的血口,不像自己摔傷,反而像是外力撕扯造成。
待王某離開后,姚女士詢問女兒。小娜說,當天下午她與另外幾個小朋友在課堂上玩游戲聊天,被老師王某扯著耳朵拉到教室外面罰站,過了一會自己摸耳朵時發現流血了,告訴另外一位老師才被帶去校醫室處理。
老師讓孩子別告訴父母
姚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當天女兒左耳背長約4厘米的血口觸目驚心。她說,女兒當天遲遲未說原因,原來是老師王某“警告”過她,不準告訴父母。
姚女士說,她事后找幼兒園了解情況,“幼兒園先是不承認老師打孩子,老師(王某)又說是扯耳朵,小娜反抗掙扎時自己弄傷。”12月14和15日兩天,幼兒園的園長和王某先后過來門診部找姚女士道歉。而在事發當晚,王某已連續發了多條道歉信息給姚女士,南都記者從道歉信息上看到,王某自稱自己犯了錯心里也很難過,“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希望能給我一次機會”。
因為氣憤,姚女士沒有回信息,并于15日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姚女士表示,她不想女兒繼續留在幼兒園,要求園方退回學費、賠償醫療費和后續的精神補償共2萬元。雙方多次協商均未能談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