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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上海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方案出爐,將優化國資流動平臺機制,以分類監管為基礎,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突出市場導向和產業發展的競爭類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和股權激勵制度。今天上午,上海市深化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工作會議在世博中心召開,《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關于完善市管企業法人治理記過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分類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市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制管理辦法》對外發布。
上海17日公布了《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提出20條改革舉措。根據改革目標,上海將形成2-3家符合國際規則、有效運營的資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國經營,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跨國集團;8-10家全國布局、海外發展、整體實力領先的企業集團和一批技術領先、品牌知名、引領產業升級的專精特新企業。
“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共分7個部分,分別從加快國資與產業聯動調整、優化國資布局和結構,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完善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企業立足本土融入全球、提高國際競爭力,優化國資監管體系等多個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舉措。
上海是我國地方國資國企的“重鎮”。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上海地方國有企業資產總額9.64萬億元(含金融保險(放心保)企業),其中,地方國有企業國有權益1.41萬億元。去年,上海市國資委系統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凈利潤分別約占全國地方省自治區市及計劃單列市國資委系統企業的1/9、1/4、1/8。
對于未來的國資布局,此次“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要求:“將國資委系統80%以上的國資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
在備受關注的國企用人和激勵機制方面,上海提出“全面推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制契約化管理”,“合理提高市場化選聘比例,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企業,積極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符合法定條件、發展目標明確、具備再融資能力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實施股權激勵或激勵基金計劃”,“人力資本密集的高新技術和創新型企業,可實施科技成果入股、專利獎勵等激勵方案”。
“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還強調:“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革,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據介紹,對競爭類國企,上海要求“能整體上市的要盡快上市”,不能整體上市的,也要引入戰略投資者;對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國企,也要按照市場規則,提高資源配置和公共服務能力。
在深化國資改革過程中,上海此次還強調“建立鼓勵改革創新的容錯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