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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深圳市政法委副巡視員王某意被查,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昨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簡歷顯示,王某意長期在深圳市政法委工作,2010年任深圳市政法委副巡視員,為局級干部。據了解,王某意被查源于一公司負責人實名舉報,王自稱能在一單法院執行案件中提供便利條件,索賄80萬元。王收錢后未能起到“幫忙”效果,被人偷拍下索賄和嫖娼的錄音錄像,終于引起紀檢部門重視。
源起
合同起糾紛 仲裁引爭議
南都記者獲悉,王某意的落馬與深圳一公司負責人的實名舉報有關。南都記者昨日聯系上這名舉報人,了解到部分案情。舉報人稱,王某意以能在一宗法院執行案件中提供便利條件為由多次索賄,舉報人錄下二人談話的錄音,并且拍下部分去東莞嫖娼的視頻,這些證據線索最終引起紀檢部門重視。
舉報人陳利(化名)是福田保稅區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他告訴南都記者,2001年5月,其所在的公司與湖南建總深圳分公司簽訂了位于深圳保稅區的某大廈施工合同。雙方約定工程造價為1800多萬元,工期為180天,竣工日期為2001年12月8日,每延誤一日,處以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因為種種原因,該工程直到2005年10月25日才竣工驗收合格,并在政府登記備案。
2004年12月,在該工程竣工驗收尚未定論的情況下,湖南建總深圳分公司向深圳市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陳利所在公司賠償1500余萬元剩余工程款以及相關費用。2005年3月,陳利也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陳利認為,湖南建總深圳分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按時竣工,嚴重拖延工期達940多天,構成了違約,給其造成了嚴重損失,應賠償其違約金、律師費、經濟損失等共計近2000萬元。
2006年9月,深圳市仲裁委做出裁決,駁回陳利所在公司全部仲裁請求,并應支付湖南建總深圳分公司工程款1200萬。陳利對裁決不滿,隨后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書并申請不予執行。
接觸
幫忙協調 開口索賄
就在陳利對這起仲裁案件深感頭痛的時候,一名中間人找到陳利,稱一名在市政法委工作的領導“非常關心這個案件”,并“愿意出面協調解決”。
2007年5月底,東莞某酒店,在中間人的介紹下,陳利與這名“政法委領導”第一次見面,陳利這才知道,對方是在深圳市政法委擔任要職的王某意。陳利稱,王某意初次見面就表明來意,稱這起案件非常麻煩,但王在政法系統工作多年,熟人多,可以從中協調解決。陳利稱,當晚王某意就在該酒店開房嫖娼,并讓其支付嫖資。事畢從東莞回深圳的路上,王某意直接向他開價,稱要100萬才能搞定這個事情。陳利稱“公司資金非常緊張,能不能少點”。王某意答,“那就80萬,再也不能少了”。
陳利稱,第二天王某意便開著公車來到公司附近,向他收取了20萬現金。此后分多次,一共拿走80萬現金的“好處費”。雖然王的“膽大程度讓其意外”,但陳利稱因“病急投醫”并未多做考慮。
80萬“好處費”已付,但結果并不如陳利所愿。2007年9月,深圳市中院裁定,駁回陳利的申請。而后陳利上訴至廣東省高院,得到了同樣的結果。隨后陳利一方面找到王某意求其從中幫忙,此外通過正規渠道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自己的訴求,要求最高法對該案監督執行。
舉報
嫖娼視頻、錄音作證
2008年9月底,深圳中院裁定,將陳利公司所有的約3800平米廠房抵債過戶給湖南建總深圳分公司抵債。10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明傳方式發往廣東省高院、深圳中院,稱“案件情況復雜,最高院正在審查。請暫停本案相關財產的處分性措施,待最高院提出明確意見后再行辦理”。2009年1月和3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兩次發函,列明多個問題,并要求省市兩級法院召開聽證會,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處理,并在最高法院答復前維持執行財產現狀,但發函后再無下文。陳利稱,施工合同金額是1830萬,最后實際給了1971萬,而且數千平米的廠房被裁定抵債過戶,直到現在他仍在向上級部門反映這一案件的執行問題。
“好處費給了,結果還辦成了這個樣子”,陳利稱,王某意以“協調案件”為由向其索要賄賂,這其中王某意是否參與、到底起到多大作用他不得而知,但至少從結果上來看和其本意完全相反。2009年3月,在深圳中院的辦公室內,再也忍不住的陳利與王某意發生激烈爭吵,陳質問王是否收受了對方更多的好處。
即使是這樣,王某意仍以同樣理由向陳利索要好處。最頻繁的,就是讓陳利陪同去東莞等地嫖娼,并由陳支付嫖資。陳利稱,從2007年到2011年,王某意讓其陪同前往東莞等地嫖娼共計約40余次。“而且每次嫖娼都讓我直接給錢給他,一次一萬,扣完嫖資剩下的錢就全進了他的腰包。”陳利稱從期望再到絕望,最終讓他下定決心取證舉報。
陳利稱,2011年5月底的一個上午,王某意再次致電陳利要求去東莞“沖涼”。陳利帶上了事先準備好的偷拍設備,拍下了部分畫面。在從東莞回深圳的路上,陳利主動提及“80萬元”的事情,王某意“上鉤”,稱只收了79萬元,另外一萬算是吃飯喝酒的費用不能算好處費,陳利將這段對話錄了下來。兩天后,在王某意的辦公室內,陳利再次主動提起“80萬元”的事情,王某意給予肯定答復,陳利再次錄音。隨后,所有的錄音錄像材料附上舉報信,被寄往紀檢部門。
其人
王某意:政法“老人”局級干部
公開的簡歷顯示,王某意1959年12月生,湖北紅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1976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深圳市政法委執法督查室主任、綜合指導處處長、深圳市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維穩處處長,因工作表現優異,王某意還曾被評為深圳市信訪工作先進個人。2010年3月,經過深圳市委組織部公示后,王某意任職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視員,為局級干部。
作為一名政法系統的“老人”,而且是局級干部,王某意落馬的消息早已在政法系統傳開,但因官方一直未正式披露這一消息,詳情并不為外人所知。另有接近王某意的人士告訴南都記者,王對舉報人的執著舉報深感頭疼,今年年初還曾“下海”,在福田一家大型廣告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寄希望“平安著陸”。但隨后不久,王某意便被紀委帶走調查。
背景
王某意或是深圳今年落馬第四“局座”
今年年初的深圳市紀委五屆四次全會上,市紀委曾公布今年深圳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方針。“重點查處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查處網絡揭露、媒體曝光的違紀違法案件”,被列為五項重點工作內容之一。深圳市檢察院在今年8月底的工作報告中顯示,從去年10月份以來,深圳共查處縣處級干部19人,廳局級干部3人。查辦了市衛人委原主任江捍平賄賂案、建筑工務署原副署長葉虔賄賂案、南山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韓江賄賂案等一批大案要案。這其中,葉虔案已由鹽田檢察院提起公訴,由鹽田法院審理。韓江案由深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且于本月初在深圳中院已經開庭。江捍平一案則已經移送東莞檢察院審查起訴,將在東莞開庭審理。根據這些公開的信息,王某意很可能是深圳今年落馬的第四名局級官員。而深圳市檢察院向南都記者證實,王某意一案是由深圳市紀委移交的線索,目前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