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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人教社公開承認錯誤的態度可謂坦誠,盡管圖書編校允許“差錯率不超過1/10000”,盡管《咬文嚼字》也被咬文嚼字過,但無論有多少理由,教材特別是語文教材頻現的硬傷,還是讓公眾難以容忍。教材和詞典一樣,屬于規范性的出版物,其影響非一般出版物所能比肩,如果教材都錯誤百出、以訛傳訛,讓孩子們到哪里尋找知識的權威來源,如何養成嚴謹的學風、專業的精神?
在一些教材集體出錯的背后,是出版行業的急功近利,是專業工作者的不嚴謹。人們對于教材錯誤的激烈批評,正是對當前此類失范現象的集體焦慮。
從強制“租型”的行政壟斷、市場割據,到無序競爭局面的出現,教材出版業的資源爭奪持續高燒不退。在市場競爭和限制競爭的多重博弈格局下,出版商對利潤的迫切追求,導致了一些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然而,對于這些年教材中頻現的各類錯誤,相關出版社要么對公眾質疑“選擇性沉默”,要么以“差錯難免”、“有待改進”等言辭推諉逃避。實際上,出錯的教材就是一種問題商品,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有關法律,使教材的強制召回有法可依。同時,也要加強教材編寫監管,建立問責追責制度,促使出版者切實履行義務、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合理、科學、準確”是教材編寫的最基本要求。一旦教材有錯漏情況出現,出版商即使不能立即采取召回措施,也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刊登更正啟事—在網絡資訊發達的今天,采取上述手段并非難事。教材編寫者的“屢屢失誤”和出版商對于這類“公關危機”的不當處置,從根本上暴露了其責任心的缺失和信息能力亟待加強的現狀。
只有在教材編寫者、出版商與師生之間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動,編輯出版者定期通過報刊、網站、博客、微博等媒體,及時彌補認知盲點,虛心做到聞過即改,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教材出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