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次示威遭無視!男子打死華裔老人僅獲刑6個月
海外網12月6日消息, 美國紐約華裔老人謝俊文被打致死的案件歷時一年多,近日終于迎來落幕。該案被告非裔男子安德森僅獲刑6個月及5年監外行為看守,當庭收押。
據加拿大頭條報道,該案發生在2016年7月22日下午,安德森與謝俊文的轎車在法拉盛發生碰撞,謝俊文與安德森還有他姐姐發生肢體沖突,謝俊文被安德森重拳揮倒在地,送往醫院后不幸于7月30日死亡。
在法庭審判中,安德森被控三級襲擊罪及二級襲擊65歲以上的耆老罪。檢方的輕控罪一時間曾引起當地及全球華裔群體的強烈不滿,還爆發了多次示威。此后,案件經歷了一年多的時間,被告安德森在2017年10月6日就二級襲擊罪認罪,12月1日的法庭判刑將此案畫上了一個暫時的句號。
美國紐約當地時間2017年12月1日,安德森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他身著深藍色運動褲和帽衫,其家人并未到場。同時,死者謝俊文的兒子、女兒在兩位友人的陪同下現身法庭。
法庭上,謝俊文的兒子謝偉康說,自從父親去世的一年以來,是自己人生最黑暗的一段時間,特別是看到家里父親的床時,不由得掩面流淚,父親的逝世不但給他的家庭帶來了精神上的損失,還有沉重的經濟負擔。
據美國《僑報》報道,嫌犯安德森在庭上對受害人的家人表示了深深的歉意,且放棄了上訴。隨后,法官宣布判安德森以6個月的監禁和5年監外行為看守,立即生效并拘捕。宣判后,安德森被銬上手銬押送入獄。
對于這一判決,謝俊文家人、朋友均表示不可以接受。陳家齡表示,現有的美國法律并不能證明僅用一拳擊打他人致死,就可被控過失殺人罪,如果安德森打了第二拳,才有可能被定義為謀殺。他曾和州眾議員就此議題與州議會人士做過交流,希望出臺加重一拳擊打他人控罪程度的提案,但是州議會的人士表示因一些禮儀方面的因素,這一法案比較難實現。
助理檢察官喬治在法院外表示,如果想控告過失殺人罪需要很多種證據的支持,但這些因素都沒有在本案中發現。此外,檢方無法控告安德森姐姐的罪,因為她其實什么都沒做。
美國知名律師鄧洪表示,這一案件發生在紐約州,所以是按照當地州政府的刑罰來判罰。案件的舉證責任在檢察官。而在美國,90%以上的案子都會達成“認罪協議”。也就是如果對方愿意認罪,就可以和檢察官以及辯護律師達成協議。對于檢察官來說,為了避免罪犯被判無罪,希望控方能達層協議,選擇以輕判的條件來換取被告的認罪。
鄧洪表示,對受害人家屬來說,除了刑事責任,對方還需承擔民事責任,追究被告的民事賠償。而且,這種民事賠償在被告認罪以后非常容易追究。針對此案件,民事賠償可以上百萬,但還得看對方是否有能力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