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關于2013年日本東京都江東區一名當時為小學2年級的女生從9層高公寓墜樓負重傷一案,跳樓女生及其家長起訴逼迫其跳下去的高年級女生父母,索賠3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89萬元)。
本月19日,東京地方法院對此下達判決,認定被起訴的父母忽于履行監督義務,勒令其賠償約1000萬日元損失。
判決中指出,上述2名女生在校內發生矛盾,高年級女生將對方約至樓頂,并告知對方“如果不跳下去就殺了你,你就從這跳下去死了算了”,被說的女生跳樓受到腳部、胸部骨折等重傷。
審判長小野瀨厚認同由于高年級女生有聽覺障礙,父母長期讓其前往輔助學習的專門機構,對其教育投入大量精力。不過審判長同時指出,鑒于該女生對其他兒童施暴,“(父母)應把握孩子有問題的行為傾向,進一步咨詢專家,但未作出充分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