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7日報道,德國議會下議院預計將修訂新法規,擴大構成強奸的法律定義,即通常所說的“不”就是“不”條款。
批評人士認為,長期以來德國刑法中關于強奸的定義都一直落后于其它發達國家,但目前不清楚修訂新法是否能解決有關問題。
根據目前的德國有關強奸的刑法第177條,性侵犯受害者仍需要就構成強奸的罪行做出自我辯護。僅僅說“不行”是不能給被控強奸者定罪的,因為對什么構成自愿行為沒有明確定義。
德國婦女咨詢和反強奸危機協助中心在2014年做的一項報告列舉了107件有關案件,表明這個法律漏洞讓很多性侵者逃脫強奸刑事罪的懲罰。
德國電視新聞臺n-tv在其新聞網站上報告說,目前德國的強奸案只有1/10報案。
新的法律條文將考慮到受害方行為和語言,以確定是否構成強奸,即說“不”意味著沒有自愿,也就可以判為強奸。
德國科隆新年夜的大規模性侵案讓德國人感到震驚。之后,德國人士在社交媒體上以“NeinHeisstNein”(不就是不)為搜索詞發帖,呼吁要求修改強奸法。
在德國還引起輿論大嘩的一起案件是,德國女模特吉娜•麗薩•洛赫芬克控告兩名男子下藥強奸她,并在事后將有關視頻上載到網上發布,據報在視頻中可以聽到她說“停下,停下”和“不”。
但德國法庭不僅判決兩名男子無罪,還以提供假證詞為由判決洛赫芬克女士2.4萬歐元罰款。
洛赫芬克女士不服這一判決,正在提出上訴。
批評人士認為修訂新法規后仍然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受害者可能被下藥而失去說“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