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新聞部12月30日發表媒體通報宣布,聯合國193個會員國在今年9月舉行的歷史性首腦會議上一致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在全球啟動。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此指出,議程中包含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是人類的共同愿景,也是世界各國領導人與各國人民之間達成的社會契約。它們既是一份造福人類和地球的行動清單,也是謀求取得成功的一幅藍圖。這些目標述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人民的需求并強調不會落下任何一個人。
通報稱,新的議程范圍廣泛且雄心勃勃,涉及可持續發展的三個層面,即社會、經濟和環境,以及與和平、正義和高效機構相關的重要方面。該議程還確認:調動執行手段,包括財政資源、技術開發和轉讓以及能力建設,以及伙伴關系的作用至關重要。
通報指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是對執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政治意愿的第一次考驗。潘基文秘書長表示,“《巴黎協定》對于人類、地球和多邊主義而言是一次勝利。世界各國均承諾控制排放、加強適應能力、并在國際和國內層面上采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這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也是在推進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通報強調,雖然將2030年可持續發展愿景變為現實的主要責任在各國,但也需要建立新的伙伴關系和國際團結。這關系每個人的利益,人人可為此貢獻自己的力量。每個國家需定期審查進展,并讓民間社會、商界和各利益團體的代表參與審查。在區域層面上,各國應共享經驗,處理共同面臨的問題。而每年在聯合國舉行的可持續發展問題高級別政治論壇也將評估全球層面上取得的進展,確定差距和新出現的問題,并提出補救行動。
聯合國方面將利用一整套全球性指標監測和審查新議程中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和169項具體目標,并將把這些目標編入《年度可持續發展目標進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