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國家禁止商業代孕
到目前為止,世界多數國家依舊嚴格禁止代孕。大部分歐洲國家立法禁止代孕行為,其中包括法國、瑞士、德國、西班牙、意大利等國。
德國在1991年的胚胎保護法中通過對胚胎的保護性規定,間接表達了禁止代孕的態度。
在法國,1991年最高法院根據“人體不能隨意支配”原則,頒布了禁止代孕的條例,并在1994年通過了生命倫理法律,全面禁止了代孕的做法,組織、策劃代孕的協會或醫生將面臨3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婦到允許代孕的國家尋找代孕母親并順利得到與之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出生在國外的孩子也無法獲得法國國籍。
在瑞士,所有形式的代孕和借腹生子行為都是法律禁止的。即使在國外簽署了代孕協議,根據法律,瑞士官方也無權認可。此外,所有瑞士大使館也無權為代孕母親生的孩子發放護照及旅行證件。
另外,在英聯邦國家澳大利亞,除了塔斯曼尼亞州,其他州的非商業代孕都是合法的,但是商業代孕是違法的。不過,在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州,不僅商業代孕是違法的,這項禁令也延伸到了海外。那些企圖通過到海外旅行,并尋找代孕者的夫妻將有牢獄之災,或者是要交大筆的罰款。
在日本,法律對代孕沒有嚴格規定,因此這個話題在日本還充滿爭議。比較有代表性的例子是,2003年日本藝人向井亞紀到美國尋求代孕,但是孩子生下來以后,日本地方政府卻不給孩子上戶口。此外,2011年1月,日本自民黨議員、前郵政大臣野田圣子在美國實施了代孕,并宣布孩子成功降生。由于代孕涉及到兒童福利,代孕者的權益以及生育風險等諸多問題,日本社會對是否出臺法律禁止代孕展開過激烈的爭論。
美國代孕合法州嚴格規范代孕市場
代孕服務并不是在美國所有地區都合法。全美約有20多個州對代孕有不同程度的法律認可,其中就包括相關法律較為完善的加利福尼亞州。據媒體報道,至今,美國代孕歷經30年的產業化發展,已經形成一條產業鏈。代孕合法州對代孕進行詳細的法律規定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比如依照法律,代孕者必須沒有犯罪史;必須通過有無吸毒、喝酒、吸煙的測試。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還要求,每一位代孕者必須在代孕前接受心理評估、性格測試和傳染病檢查。如果是已婚女性,她的配偶也將接受傳染病檢查,他們的血液樣本將通過各大醫院和診所直接送檢。如此嚴苛的排查避免了疾病以母嬰傳播的形式帶給嬰兒的可能性。該機構不僅對代孕者有著嚴格的審查,對卵子捐獻者也有著相同的篩查要求。這樣既規范了商業代孕的市場,又保證了新生兒的健康。
在美國,如果沒有以上每一步的確認證明而開始代孕,被視為非法。
從法律上,美國代孕法明確規定代孕所生的孩子依照協議,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屬于委托客戶,這也從根本上杜絕了非法代孕中經常出現的孩子歸屬權糾紛問題。在代孕合法州,孩子出生后就可在出生證上直接寫上委托父母的名字,從而避免了繁瑣的收養手續。
另外,代孕法還要求委托客戶的資金存放于托管賬戶內,代孕機構、代孕者、醫院均沒有權利來支配客戶存放在該賬戶里的資金,律師依照協議和法律定期從賬戶里提取一定金額發放給代孕者,如果妊娠中止,則剩余費用退還給客戶,這從根本上保障了客戶資金的安全。
俄羅斯對代孕大開綠燈
代孕,在有些國家明令禁止,而一些國家則開“綠燈”,如歐洲國家比利時、荷蘭、丹麥、匈牙利、羅馬尼亞、芬蘭和希臘是允許代孕的。
在俄羅斯,代孕是合法的。俄羅斯不但有大量的代孕媽咪,還有專業的代孕中介公司,所以不管是代孕媽咪,還是委托人,都比較安全。許多失去工作的女性一度加入了代孕媽咪的行列,以賺得必須的生活費。在俄羅斯,成功代孕一次,一般可獲得80-100萬盧布(約8-10萬人民幣)的報償。
報道稱,《俄聯邦公民健康保護基本法》和《俄聯邦家庭法》等法律,對代孕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倘若女方擁有確認自身無法生育的醫療證明,便有權享受商業性質的代孕服務。而代孕嬰兒的父母在將新生兒注冊為自己孩子時,需要得到代孕者的許可。在完成出生注冊后,代孕母親便不能爭奪對孩子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