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5小時截停漁船
據日本共同社昨日報道,一艘中國漁船涉嫌在日本五島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內捕撈珊瑚遭扣押,49歲的船長平先良被日方逮捕。
日本共同社報道稱,該中國漁船14日晚7點左右在日本長崎縣五島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內捕撈珊瑚,日本水產廳九州漁業調整事務所以涉嫌違反日本《外國人漁業規制法》逮捕船長。報道提到,日方追蹤約5小時后將中國漁船截停。
領館人員前往探視
中國駐福岡總領事館一名工作人員昨日向京華時報記者介紹,涉事中國漁船上共有12名中國漁民,總領館目前正在核實相關情況。
當被問及中國漁民作業地點是否確系日本領海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應該是”,但尚未確定漁民是否在捕撈珊瑚。
事發后,中國駐福岡總領事館工作人員已探視船長,并要求日方保障中方船員的人道主義待遇,包括安全、飲食等,目前船員狀態良好。
中國船長是否面臨被起訴?遭扣押的漁船和船員能否被釋放?對此,該工作人員表示要看日方下一步如何處理,如果船長被起訴,總領館將提供必要幫助。
京華時報記者還獲悉,被扣押的中國漁船沒有船名船號,沒有任何標志能夠證明這艘漁船的船籍信息,船員也是臨時組合而成。
■說法
即便捕撈珊瑚也屬普通糾紛
中國社科院海疆問題專業研究者王曉鵬介紹,當前中國漁民捕撈、販賣珊瑚的現象越來越少,不僅近年海上查處捕撈珊瑚的情況少,岸上交易也鮮有發生。
王曉鵬指出,中國不像周邊某些領國存在珊瑚生產交易鏈,即便有捕撈珊瑚的行為也是極個別的現象,是一個普通的漁業糾紛,或者說是漁業案件,這些極個別、非常規的捕撈行為不能代表中國漁民整體。
王曉鵬認為當前中國漁民在中國享有主權管轄權的海域及其他海域都是守規矩、守法的。
■鏈接
近年日本抓扣我國漁船事件
2011年12月“浙象漁16號”漁船船長鐘進音因涉嫌在該海域偷撈珊瑚被逮捕,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并處罰款100萬日元(約合6萬人民幣),鐘進音繳納罰金后于去年2月3日被遣返回國,10名船員此前已釋放回國。
去年11月,載有12名中國船員的“閩莆漁運18818”因涉嫌在日本沖繩縣附近專屬經濟區水域違規捕撈珊瑚被抓扣。據日媒報道,遭逮捕的船長通過代理人提交書面材料,保證將支付日本《漁業主權法》規定的400萬日元(約合24.5萬元人民幣)擔保金后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