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 墳 公 告
根據我區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按照《邯鄲市永年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園林綠化區域管理的通告》(永政告[2020]1號)要求,現就有關遷墳事項公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
城區規劃區主要道路兩側綠化帶、公園、廣場以及城區建設項目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墳墓。
二、遷墳時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20年4月3日止。
三、遷墳要求
1.以上區域范圍內的墳主及其親屬主動與所在地村委會和鄉鎮聯系,進行登記確認,持有效證件按規定辦理遷墳補償等相關手續。
2.各墳主原則上按區政府統一提供的遷墳地址進行遷移,如有自行選址意愿的,不得在城區規劃范圍和項目建設區域內。
3.所有墳墓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遷移,2020年4月3日前未遷出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權益,由區職能部門綜合執法按無主墳墓統一進行處理。
4.從即日起城區規劃區范圍內不得新建、翻建墳墓,否則新增墳頭一律不予補償,并依法進行處置。
特此公告。
邯鄲市永年區民政局
邯鄲市永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邯鄲市永年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