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5日,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積極按照支隊“春季整交50天”統一行動開展夜間巡控查糾工作,在夜查行動中,查獲一起95后女司機酒駕、無證駕駛、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4月25日夜間,武安大隊旅游中隊在市區新華大街與礦建路交叉口開展夜間綜合整治行動。20時50分許,一輛懸掛京A 1***3牌照的白色奔馳小轎車在自東向西駛來,將要駛近臨檢點時,突然時快時慢,執勤交警見狀后示意其靠邊停車,并上前對其例行檢查,但駕駛員拒不配合,經過數分鐘的僵持,駕駛員才不得已的打開車門走下車,執勤交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并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但駕駛員一直在撥打電話,對執勤交警的問話置之不理、概不回答,拒不接受檢查,隨后駕駛員有恃無恐地回到了駕駛位,執勤交警不得不強制其下車,并將其手機暫時保管。
這個舉動引起了駕駛員不滿,在路上撒潑耍賴,執勤交警勸說其配合檢查出示證件沒有問題就可以離開,駕駛員依舊拒絕接受檢查。隨后執勤交警對其車輛進行檢查,在進一步的檢查中發現王某嬌所駕駛車輛懸掛的號牌為其他車輛所有,該車真實號牌為冀D9D7*1 ,執勤交警詢問其車輛相關信息,駕駛員以沒有手機為由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拒絕出示相關證件,并聲稱執勤交警在“鬧事”。
在僵持半個小時后該女子迫于壓力,接受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42毫克,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執勤交警再次讓其出示相關證件,該女子稱自己沒有帶身份證,而且記不住身份證號,多次查看手機后所報身份證號碼為130481*********022,執勤民警使用警務通對其信息進行核實,發現兩人照片不相符。眼看謊言被揭穿,駕駛員矢口否認冒用他人身份,堅稱自己整過容,跟照片不像很正常。執勤交警只好帶領該女子到就近的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實,其在派出所依舊聲稱那就是自己。執勤交警與派出所民警一起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二十分鐘后,駕駛員王某嬌才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真實身份信息。
執勤交警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登記,并將違法車輛暫扣,最終對駕駛員王某嬌無證駕駛做出罰款100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2000元,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罰款5000元的處罰。
違法曝光和處罰都不是目的
杜絕交通違法
保障群眾安全出行
才是我們的心愿
開車上路千萬不要存在任何僥幸心理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武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