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將全市所有采礦區域納入嚴格監管范圍。無證礦區實行全天候監測防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非法采礦、運輸非法盜采礦產品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予以處理。涉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按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求,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2
全市所有超期礦限期清除設備、退出生產區域。超期礦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人員對礦區內所有房屋設備、生產設施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拆除清理,并按要求對礦區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對不能按要求恢復生態的,嚴肅追究破壞環境責任。
3
對列入礦山深度整治范圍內的礦區礦點,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及所轄各街村,不得與采礦或來料加工企業、個人簽訂包山、租地合同,已經簽訂的,不得影響治理項目的實施。對在承包土地、山體上進行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4
所有石料加工企業、白灰企業和其他各類企業,不得購買來源不明、來路不清、無合法證明證件的片石、碎石原料。一經查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所有工程機械所有者和租賃單位,不得將機械設備出租給非法采礦者。一經檢查發現,依法予以查處。對用于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犯罪的專門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并追究出租人的法律責任。
6
所有持證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環保要求,充分有效采取各類抑制礦山揚塵措施。加快推進礦區生態修復工程,按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到位,確保年底前達標。
7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治理礦區、恢復生態、綠化荒山、整修道路、建防火隔離帶、荒山荒坡開發等名義進行非法采石、非法占地。一經查實,將嚴肅依法懲處。
8
所有銷售、運輸、存儲礦產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要求出示礦石來源合法證明,對不能出示證明的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市政府已對全市非法采礦點進行了詳細調查、攝像記錄并逐一存檔,落實了采礦區的權屬和管理責任。任何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礦區內進行采礦活動。一經發現,依法嚴肅查處。
10
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市、鄉鎮、村三級網格監管責任制,對新增違法占地“零容忍”,堅守一米紅線,做到露頭就打。
11
市國土資源部門要組織鄉鎮國土資源所和農村“兩委”干部,每周開展一次土地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制止,依法嚴肅查處糾正。要每月實現全域巡查覆蓋,并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在全市公開通報土地執法巡查和制止查處情況。
12
建立公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采礦、違法占地和破壞礦山環境的行為,嚴格為舉報人保密。設立24小時舉報電話,市政府:5612345,市國土資源局:5532930。對群眾舉報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一經查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13
實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責任倒查機制。對檢查、巡查發現的非法采礦、違法占地和破壞礦山環境的行為,嚴肅追究違法責任。同時嚴查審批責任、監管責任和保護傘、黑后臺。
14
建立國土資源違法黑名單制度,對從事非法采礦、違法占地和破壞礦山環境的行為人,在辦礦、批地方面嚴格審查,依法提高準入門檻。
15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來源:新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