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22時許,武安交警大隊營井中隊指導員劉艮生帶領7名民警在馬莊路口設卡夜查時,一輛號牌為冀D896QG的小型面包車進入民警視線。該車在路邊走走停停,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劉艮生斷定此車有違法行為且試圖躲避檢查,于是帶領民警上前查看。執勤民警走上前按照常規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當面包車車主打開車門,民警看到的竟然是滿滿一車的煙花爆竹,且車主為方便拉貨物已將后排座位全部拆除。
據有關規定,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必須使用專門的危險品運輸車,駕駛人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運輸許可的情況下,駕駛車輛運輸煙花爆竹,屬于非法運輸危險物品的違法行為,運輸過程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民警立即依法將該車予以扣留,及時消除了一起道路安全隱患。
目前,交警大隊已將該車移交轄區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