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魏縣對兩家非法生產的小顆粒業主分別進行了行政拘留。
11月6日,魏縣環保分局執法中隊聯合魏縣公安局環安大隊對張二莊鎮第六店村南一家非法小顆粒廠進行取締,并對其業主三人進行了行政拘留15日。
11月5日,魏縣環保分局接到該小顆粒廠群眾舉報,迅速展開調查,發現該小顆粒廠加工點在未使用環保設備的情況下,在生產塑料顆粒過程中的煙塵、廢水直接排放,對當地環境造成污染經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張某某的供述等證據證詞,移交縣環安大隊,縣環安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現決定對業主三人行政拘留15日。
11月8日晚,魏縣環保分局第五監察中隊在檢查中發現,棘針寨鄉后屯村北有一片料加工廠正在生產。執法人員連夜調查取證,于11月9日移交至縣環安大隊。目前,涉案人員已被刑拘。
下一步,魏縣環保分局聯合縣公安機關將在全縣開展一次針對小顆粒等重污染小企業的專項行動,發現一個,取締一個,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310----3512059、開通環保12369環保微信舉報平臺,方便群眾投訴環境污染問題,確保我縣環境安全。
編輯:郝迎賓
編審:馮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