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魏縣公安局接受害人馬某報警稱:大辛莊鄉某村常某某(女,33歲)伙同其父母常玉某(男,57歲)、段某某(女,60歲)以婚姻介紹的名義向馬某索要12萬元作為彩禮,并許諾向其介紹一名宋姓女子作為他未來的妻子。但是當馬某將這筆“彩禮”交與常某某等人手中后,卻突然聯系不上他們了。
接報后,刑警四中隊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向縣局黨委進行了匯報,縣局黨委主要領導指示要依法盡快辦理。
2017年9月13日上午,刑警四中隊民警迅速行動,將尚在大辛莊鄉某村家中的常某某(女,33歲)及其母親段某某抓獲。后又經過大量摸排,于當日中午在魏縣縣標處將準備逃跑的常玉某(男,57歲)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等人對詐騙被害人馬某錢財的事實供認不諱。后經進一步工作,我局民警發現常某某等人采取以婚騙財的方式作案至少5起以上,作案地點涉及大名縣以及我縣的沙口集鄉、大辛莊鄉等地。
目前,常玉某,段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常某某因正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被依法監視居住。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