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縣的停車場可以收費嗎?
目前的定價是否合理?
一直是大家關心的民生話題。
今天
@涉縣的車友們,注意了!
涉縣開始大力整治
城區公共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紅頭文件已出臺!
涉縣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涉縣城區公共停車場停車
服務收費標準的
通 知
涉縣停車管理辦公室:
你單位報來關于我縣城區公共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申請收悉。為方便城區機動車停放,提高停車泊位周轉效率,根據《河北省定價目錄》(冀價政調[2018]42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冀發改價格[2016]14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城區公共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已經2019年11月24日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區公共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停車場為封閉、有人值守停車場,實行計時收費。
2、30分鐘內停車免費(含30分鐘),超過30分鐘,按首停計時。
3、白天(5月—10月)8:00—22:00、(11月—次年4月)8:00—20:00,每車兩小時內收費2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超過2小時的每增加半小時加收1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最高不得超過10元。
4、夜間(5月—10月)22:00—次日8:00、(11月—次年4月)20:00—次日8:00,每車兩小時內收費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超過2小時的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最高不得超過5元。
5、跨收費時段停放的車輛,按停放時間段計時收費(不能超過白天同時長收費標準或晝夜最高收費限額)。
二、對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車、工程搶險車、司法和行政執法車、殘疾人專用車輛等免收停車費。
三、新世紀對面停車場和第四中學對面停車場執行以上收費標準,停車管理辦公室申報的其它同類型停車場具備收費條件并經我局審核后,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四、該通知自2019年12月6日執行,試行期1年。
你單位要遵守收費報告制度,及時辦理收費報告;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停車場入口及繳費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發改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執行中若有問題,及時向我局反饋。
涉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這回,停車收費干貨你都get到了吧!
那就趕快把這篇文章轉發給身邊
有需要的家人朋友吧~~
(涉縣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