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涉縣環保分局尾氣檢測人員對涉縣金隅廠區內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進行尾氣檢測。結合《涉縣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嚴厲查處貨車超標排放行為,督促所屬運輸企業及時淘汰更新超標運輸車輛,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對其進行處罰。
9月12日,共檢測金隅商砼廠內重型柴油車10余輛,其中2輛柴油車和1輛鏟車未按照規定加裝污染控制裝置,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此項工作將持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