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追繳的違紀資金
一分不少
該退還的群眾款物
一厘不差
反腐倡廉
邱縣成功追繳一起8年前以資代勞款
群眾拍手稱快
“縣紀委在查辦案件中,把有關部門2011年違規收取的3萬塊錢以資代勞款,退給咱們村,這錢當時是咱們村魏書旺、穆慶軍、王興彬三人籌集的;這錢退給他們仨,大家是否同意,請舉手表決一下。”這是5月7日下午,發生在邱縣邱城鎮北街村委會辦公室的一幕,隨著支部書記王文生話音剛剛落下,村民代表大會舉手表決,同意將這3萬元錢退給原來的三名籌款人。
拿到這筆錢后,村民穆慶軍說,真沒有想到2011年我承包機井籌集的錢還能退還給我,咱縣大力反腐倡廉,這讓咱老百姓感到了實惠,感謝黨、感謝社會!
原來,邱縣紀委監委在查辦原農業開發辦主任趙某違紀違規案時,發現其違規收取邱城鎮魏書旺、穆慶軍、王興彬三人以資代勞資金5萬元,除其中2萬元用于實施項目雇傭零工支出外,其余3萬元用于其他支出,違反200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籌資投勞管理規定》等相關政策,增加了農民負擔,造成了不良影響,依紀依規給予趙某政務記過處分。
“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必須做到應當追繳的違紀資金一分不少全部追繳到位,應當退還群眾的款物必須一厘不差的全部退還給群眾”,邱縣紀委監委一致認為,這既體現執紀的嚴肅性,嚴懲群眾身邊腐敗,又更好地維護了群眾的利益,切切實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清風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