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漳縣人民法院對一起離婚案件中提供虛假證據的當事人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堅決打擊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維護司法權威。
劉某在一起離婚案件中,提供虛假證明,妨害人民法院正常審理案件,經過調查核實后,法院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的決定。經過辦案法官康世輝的教育,劉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法院繳納了罰款。
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得到保護,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合理反映事實、提供證據,否則,必然嚴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降低司法效率,損害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臨漳法院對此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持續嚴厲打擊妨害民事訴訟的各種行為,著力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