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該縣建立了縣級領導負責對分管部門和分管工作的督導、組織部負責對全縣考核目標的督導、主導部門負責對單項工作的三級督導制度,確保目標正常運行,如期完成任務。二是實行月報告、季分析報告、專題報告三項報告制度。考核目標承擔部門每月將縣重點工作和中心工作完成情況上報考核目標運行監控部門,目標運行監控部門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適時開展業務指導、調度、糾偏提效,保證工作任務的落實。三是實行三級建檔制度。每年年初,目標承擔部門和兩級目標運行監控部門分別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檔案電子臺賬,形成“成績單式”業績檔案,確保臺賬準確記錄平時業績,為年終綜合考核提供過程考核依據,防止“一錘定績”的考核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