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澤縣公安局雞澤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關于開展文化市場集中整治行動的
通 告
根據省市工作部署,為切實凈化和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助力我縣“文化之城”建設,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文化市場集中整治行動。通告如下:
一、重點打擊未取得文化經營許可證照或證照過期失效,擅自從事文化生產經營活動的“黑網吧、黑歌廳、黑演出、黑印刷、黑書店”等機構;
二、重點打擊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超出規定時間經營、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未落實入場登記制度和現場巡查制度,利用網吧經營場所傳播有害文化信息等違法活動的行為;
三、重點打擊歌舞娛樂場所提供不健康影音內容或盜版侵權違法行為,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和超出規定時間經營等行為;
四、重點打擊各類演出活動含有淫穢、色情、暴力以及岐視殘障、流浪人員等禁止內容的,未經審批擅自舉辦的非法演出活動;
五、重點打擊印刷企業(含圖文廣告設計機構、打字復印機構、企事業單位內部文印機構、未經審批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不嚴格執行五項承印制度、無印刷臺帳、承印未經審批的醫療等國家明令禁止的廣告圖冊等各類違規印刷行為;
六、重點打擊圖書經銷商運輸、存放、銷售盜版和侵權書刊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不嚴格執行進銷貨臺帳制度和違規向中小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書刊和資料的行為;
七、重點整治文化經營場所安全事故隱患。對不制定、不完善、不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沒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不達標的進行重點整治。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有上述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各文化市場經營業主到雞澤縣文廣新局(或雞澤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主動說明情況,限期改正。沒有主動說明情況,被行政執法人員發現問題或者被舉報查實的,依法依規從重從嚴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以及防礙執行公務、公然侮辱或威脅執法人員的,將按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舉報電話: 7556600(雞澤縣文廣新局)
4511111(雞澤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雞澤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雞 澤 縣 公 安 局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