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紛紛揚揚的下,大地一片銀裝素裹,凌晨六點,村莊里一片寂靜,人們還在熟睡中,雞澤法院執行干警已然在抓捕老賴的路上。
之所以稱之為“老賴”,是指法院判決后,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這些人不把誠信當回事,不僅不履行義務,更是沒臉沒皮賴帳,四處躲避,與執行法官玩貓捉老鼠的游戲。
雞澤法院執行干警冒著嚴寒,頂著風雪,克服下雪路滑的困難,一舉將店上鄉西柳營村老賴王某輝抓獲。
案情介紹
被執行人王某輝與申請人李某霞因健康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14日判決王某輝支付李某霞15741.97元,判決后,王某輝拒不履行義務,2016年1月29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多次與王某輝聯系督促其履行義務,王某輝稱錢緊張,過幾天一定履行義務,并寫下了保證書,后經執行員再三督促,王某輝分別于2016年11月、2017年1月向雞澤法院交納案件執行款共8000元。之后,王某輝多次與執行員推諉,僅口頭承諾履行義務,卻不實際履行,經查,王某輝有兩片宅基、有車輛、平時在外承包工程,卻遲遲不履行義務,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此為“老賴”一枚,我院在凌晨行動中遂將其抓獲。
在雞澤法院黨組重視、領導的關心下,一定能打贏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讓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義,心之所系,民之所向,是每一個法院人的職責所在,“老賴”們,如果你有能力而躲避執行,不但丟了誠信,丟了臉面,被司法拘留后更會失去寶貴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