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上午11時左右,大河道鄉東大由村發生一起疑似觸電人身傷亡事件。
接到通知后,我公司人員趕到現場,現場情況為死者已經不在現場。據死者爺爺敘述:死者名叫申某某,男,9歲,系大河道鄉東大由村村民。死者于27日在西大由村申某某(系死者大姑)家串親戚,在返回家的途中,碰觸鋼架棚支架。
事發地線路、變壓器產權為曲周縣盛凱紡織廠所有,電線沿民房外墻架設,并跨越公路通往盛凱紡織廠廠房。事件原因疑似電線中段架設在民房外墻及旁邊門市部鋼架棚之間,電線磨損破皮造成事故,漏電點距配變30米左右。綜上所述,涉事線路、配變并非電力部門資產。
事件發生后,我公司第一時間向安監局進行了報案。我公司對死者家屬深表同情,將積極配合安監部門開展有關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1、《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一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件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于誰,誰就承擔其擁有的供電設施上發生事件引起的法律責任。但產權所有者不承擔受害者因違反安全或其他規章制度,擅自進入供電設施非安全區域內而發生事件引起的法律責任,以及在委托維護的供電設施上,因代理方維護不當所發生事件引起的法律責任。”
2、《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十七條:用戶專用的供電設施建成投產后,由用戶維護管理或者委托供電企業維護管理。”
3、《河北省電力條例》:“第五條 電力企業和其他電力設施所有人、管理人應當加強電力建設、電力設施保護和電能保護工作,履行對所管理的電力設施進行巡視、維護、檢修的義務,依法制止危害電力建設、安全運行及供電、用電秩序的違法行為。”